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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121天》读后感10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2-08-14 10:01:08归属于读后感10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地下121天》读后感

《地下121天》作者是费利斯·霍尔曼,她1919年生于美国纽约,1941年毕业于纽约州中部的雪城大学。对她来说,这辈子最幸运的一件事就是出生在一个鼓励创意的家庭,让她得以小小年纪就开始写作,大学时代即有诗集出版。她一向以诗意的写作风格而著称,能游刃有余地驾驭各种类型的作品,不管是天真灵动的童诗、轻松幽默的奇幻故事还是深沉内省的写实小说,她都能有十分精彩的表现。在她为青少年所撰写的小说中,最受肯定的就是这部被视为经典、获奖最多的《地下121天》。

以上内容是书中对作者的介绍。

《地下121天》荣获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青少年读物奖。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曾被译者蔡美玲誉为“少年的精神小传”,我觉得这个评价是很到位的。

故事的主人公史雷克是一个十三岁的孤儿,他身体柔弱,心灵敏感,在遭受家庭暴力(如果寄居在大概算是他阿姨的人家里也算是他的家庭的话)和校园暴力(他们欺侮他,抢他的毛衣)的双重打击下不得已逃到地铁站,偶然发现了一处可以庇护他的地方,在那里住了下来。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呢?是一个洞。就在隧道的一截墙壁上,“可以说这是……地铁里的一个房间。”就这样,史雷克开始了“地下121天”。

地底下的生活无疑是艰辛的,但对于史雷克来说却比之前的生活好得多,特别是当他开始卖报纸为自己赚取生活费之后。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每天早上很多人买了报纸在候车室阅读,之后却并未带走,史雷克把它们整理好重新出售。这也源于一个巧合,那一天,他捡到几份报纸,有个男人一位他是卖报纸的,抽走了一份,然后把钱放进史雷克的手中便走了。之后,史雷克就做起生意来了。在这个过程中,史雷克有两位固定的顾客,一个是缠头巾的男人,一个是头戴羊毛帽的胖胖的粉红脸女士。这两个人给了他难得的爱意。特别是粉红脸女士,她是一名清洁工,她说凡事我都努力地往好的那面看,这是一个积极乐观而且非常善良的人,她给史雷克一件带拉链的棕色夹克,这件外套虽然比较肥大,但真实地给史雷克带来温暖。

圣诞节时,餐饮店的店长给了史雷克一份工作——早高峰后到店里扫地。于是他有了另一份收入。餐饮店的女服务员也疼惜史雷克,经常给他额外的食物。

书中写到史雷克把食物与一只小老鼠分享,我想这大概是源于一种同病相怜的温情。

读这本书我的感触比较深,因为从小家境贫寒,房子小人口多,我一直没有自己的房间,总是渴望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后来租住过两处房子,条件都很差,还因为房东收回房子只能又住回家里;再后来家里虽然买房子了,但始终不能摆脱那种漂泊感。直到几年前买下自己的房子后才真正有了归属感,虽然自己一个人住不免孤独,但是那种实实在在的拥有自己的空间的感觉真的很好。

书中这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生命就如同一种韧性十足的野草,可以在沙砾堆、在破损的人行道、在恶臭的街巷里生长。既然如此,那在地铁里求生,总不至于比在他所知的别的地方更加困难吧。史雷克在地铁里生活了121天,如果不是因为地铁维护,他可能会继续住下去,然后生活总是会为人们展开不同的一页,他也需要去面对真实的人生而不能一直在地铁站蜗居。祝福史雷克,也祝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