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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0-07-22 08:24:01归属于读后感3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第1篇】

  我最喜欢《伊索寓言》这本书,书中写了三百多个生动、有趣的寓言故事。

  我一吃完晚饭,马上又抱起《伊索寓言》看了。我想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快一个月了,别的书在书架里可能已经结蜘蛛网了吧。想到这,我马上转身向书架走去,可是又想到骄傲的兔子和漂亮的金鱼,我又转身,从在沙发上翻《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龟兔赛跑》、《渔夫与金鱼》、《狐狸与乌鸦》这三篇。伊索用简洁而生动的语言写出了身临其境的感受,让我们获得了许多生活中的道理,给我们点明了做人的方向。《伊索寓言》为我打开了一扇知识的窗户,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2篇】

  我喜欢看的书有《笑猫日记》、《昆虫记》、《十万个为什么》……但最喜欢的还要数《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的爸爸很爱玩,而且能玩出许多花样,他经常和马小跳一起,甚至比着玩,而且还会和马小跳抢玩具。

  在那么多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叫《两个胆小鬼》。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经常对马小跳说:“儿子,你应该和爸爸学,胆子要大一点。”马小跳想:我今晚就要测验一下爸爸的胆子到底大不大。于是,马小跳把电灯全关上了,就裹着被子来到了爸爸的卧室,爸爸翻身看到吓了一跳,躲进了床下面。马小跳又见机叫了声:“我是鬼!”不出声还好,一出声被睡在旁边的妈妈识破。马小跳想:爸爸还说他胆子大,我就叫了一声,就把他吓了个半死。

  这本书伴我成长,让我懂得了家的温馨和睦,同时马小跳也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

  【第3篇】

  我看过很多书,如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高尔基的《童年》......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本中外名著。故事人物形象鲜明,故事生动有趣,情节环环相扣。有一个叫鲁滨孙的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大风,他被大浪冲到了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上.他在这个荒岛上克服重重困难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回到了英国的故事,表现了他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坚强、监危不惧、勇敢乐观和强烈的求生精神. 

  小说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深深地吸引了我。告诉了我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向鲁滨逊那样凭借自己的勇敢和智慧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学习他那顽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第4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英国绅士,叫福格。他的爱好是去俱乐部读报纸,和会员们聊天。有一天,他和俱乐部会员们打赌,自己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环游地球的过程当中,遇到了铁路断修,暴风雨等等一切突发情况,不过,他凭着勇敢和智慧克服了困难,最后取得成功,与阿乌达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福格先生的自信心与勇气让我敬佩。正因为有了自信心,福格先生才会与俱乐部的会员们打赌,没有为巨额的赌注而退缩。他的勇气是支撑他环游地球的那股决心。

  有了自信心与勇气才会使我们办事不半途而废。本书告诉了我做事要有信心,就能坚强勇敢地走下去!

  【第5篇】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第6篇】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大林和小林》,作者是我国著名童话大师张天翼先生。这本书很有趣,而且很感人。

  一次偶然的奇遇,使大林和小林这对双胞胎兄弟俩失散了。结果,弟弟小林被绅士狗皮皮捡到后,卖给了四四格,而小林的苦日子也来了,他不仅要去炼金刚石,还要给四四格送早餐。四四格不满意时,还“给打得皮开肉绽,血一道一道地流了下来”。但他从不抱怨,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是一个能干、乐观和善良的人。哥哥大林成了富翁叭哈先生的儿子,改名叫唧唧少爷。他整天吃喝玩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最后,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一个好吃懒做的寄生虫,结果饿死在金子堆里。不同的环境,让兄弟俩成了不一样的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四四格一顿饭居然吃了72头牛、6头象、几头猪和1200个鸡蛋。

  这本书有些故事情节会让我捧腹大笑,但有些地方读来让我心酸。作者奇特的构思,夸张的手法,大胆的想象,曲折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同学们,有空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