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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5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18-11-09 09:49:12归属于读后感3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假期里,我 阅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作者是美国乔治塞尔登的著作之一。书里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 ,被带到了一个豪华的城市---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地铁站旁边报摊的小主人,玛利欧。还与聪明又狡猾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那绝妙的音乐天 赋获得了大家的喜爱,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难,自己也成为了震惊中外的小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自己故乡安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对这个决定很不高兴,但是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顺利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因为柴斯特刚从乡下过来,所以经常闯祸。因柴斯特半夜梦游,走着走着,走到了钱箱上,误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许多坏主意,叫它逃跑,或着把钞票剩 下一半也给吃掉,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洁公,因为前几天他用扫把打了塔克的尾巴,又或者把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了。结果,他被关在了笼子里。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们开了一个小形聚会,不小心把报摊个烧着了,伙伴们都叫它快跑,可是,柴斯特只是跳回了笼子里,准备好了接受一切的惩罚。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由我来承担。”这只可爱的蟋蟀啊,它舍不得离开它的小主人和它的小伙伴们。
      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每个人都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敢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