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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2-06-02 08:34:03归属于名著读后感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英国女小说家 简·奥斯汀 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

-- 书评--

我想先说一说简奥斯汀这个女作家,通过百度了解到,她终身未婚,但是这本书里面,我却能体会到她的婚恋观。虽然小说全篇并没有慷慨激昂地抒发,虽然小说中的故事是在一次次的舞会,一次次的家庭谈话中发展的,但这些小事儿恰恰能反映出当时的社会背景。读完奥斯汀的这本,让我看到了一个可以不拘泥于格式的女作家,没有华美的词藻堆砌,也没有所谓的大的格局,但所传达出来的思想依旧完整。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挑战去读西方的小说,以前都是人名劝退,这次意外的发现人名并没有那么繁琐。算是扩大了一圈自己的舒服圈,还是很开心的。

-- 书评 --

《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就是有些荒唐,所谓的婚姻不过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这里的婚姻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生情。这里的婚姻是财产地位的结合。想想这样的一本小说是不会出现在任何考试中的哈哈哈,作者通过寥寥数语,已经把自己的写作意图呈现给读者了,当然这一点贯穿了全书,在不同的婚姻中有所体现。经济关系在婚姻中的影响大吗?文中好几对男女的结合能给出答案。而奥斯丁正是用这种方式,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婚姻。

这里面有很多让我很喜欢的句子,但也并非完全出自男女主之口。例如女主伊丽莎白和妹妹曼丽谈到了骄傲的时候,曼丽说:“我认为骄傲是一般人的通病,从我所读过的许多书看来,我相信那的确是非常普通的一种通病,人性特别容易趋向于这方面,简直谁都不免因为自己具有了某种品质,或是自认为具有了某种品质而自命不凡。虚荣与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做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我很喜欢本书里面的曼丽,感觉大概是现在大多数普通女性的写照。不过,似乎作者不是很喜欢这样的人,她没有赋予曼丽曼妙的身姿,这里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原来在她们几个姐妹之间,就只有曼丽长得不好看,因此发奋钻研学问,讲究才艺,老是急着要卖弄卖弄自己的本领。”“曼丽既没有天才,格调也不高。虽说虚荣心促使她刻苦用功,但是同样也造成了她一脸的女才子气派和自高自大的态度。”即使曼丽的行为真的一开始是虚荣心作祟,但后面她选择不去和姐妹们参加茶话会,而是一个人去父亲的书房里读书的时候,我相信她这个时候不再是虚荣心作祟了。而恰恰相反,我很喜欢她不断地追求更好的自己的样子,即使是在别人看来存在着“卖弄”和“虚荣心”。

夏绿蒂说:婚姻生活是否能幸福,完全是个机会问题。一对爱人婚前脾气摸得非常透,或者脾气非常相同,这并不能保证他们俩就会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距离越来越远,彼此烦恼。你既然得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你最好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诚然这话像伊丽莎白说的一样,妙透了,不过这种说法未必可靠。就像是郑渊洁所说:与其同床异梦生不如死,不如孤独求败傲世群芳。清楚地了解利弊要比盲目糊涂更让人安心。把一件事的成功寄托在上帝手中,变成概率事件的做法我并不认为是明智的。

书里面有很多人谈话让我觉得不舒服,“我可以担保,他根本就没有把她放在心上。谁能看得上这么一个满脸雀斑的讨厌小东西?”这样类似的谈话会经常时不时的出现在女主的身旁,尽管伊丽莎白心里也会想,这是粗鲁的谈吐。但我觉得这是充斥在上流社会的一种畸形的婚恋观。当然作者也把对这种婚恋观的观点写在了书里,借着伊丽莎白的嘴巴说了出来:他的父亲当年就因为贪恋青春美貌,为的是青春美貌往往会给人带来很大的情趣,因此娶了这样一个智力贫乏而又小心眼儿的女人,以致结婚不久,他对太太的深挚的情谊便完结了。这里就要感慨作者是一个很伟大,思想很前卫的女性。因为即使在现在,还会有人问“长得漂亮是被爱的前提吗”这样的问题。我写到这里已经爱上了这本书,虽然第一遍读完感觉这书又长又无趣,但是现在看来,很多问题奥斯汀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在二百多年的岁月的长河里,依旧熠熠生辉。

这本书的翻译也很牛,说到了柯林斯先生喜欢写一些非常客套的书信,翻译这个地方翻译得太到位了,用最客套的词说着最难听的话,“彼为此事千万不能赞同,盖以令媛门户低微”也是莫大的讽刺。在我看来,书中对柯林斯的塑造是最成功的。柯林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可以说是用了本书中最夸张最荒唐的手法。他在给伊丽莎白求婚的言辞,无一不透露着功利,一切都是在算计之中,婚姻和爱情毫无关系,在他看来,结婚是为了给全教区树立一个榜样,结婚是为了使咖苔琳夫人满意,结婚是为了减轻一些班纳特一家的损失。在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之后的第三天,柯林斯便向伊丽莎白的闺蜜求婚,不仅仅是闺蜜夏绿蒂万万想不到,我也万万想不到,柯林斯这一次竟然给她带来了说不尽的千情万爱。而夏绿蒂呢,她理解中的婚姻,仅仅是可靠的储物室,体面的退路。“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我觉得跟他结了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所夸耀的那种幸福。”在夏绿蒂和柯林斯眼中,结婚不是两个人因爱在一起,而是一种赤裸裸的交易。夏绿蒂婚后的生活,或许印证了最开始夏绿蒂的观点:“你既然得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你最好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事实上,夏绿蒂也没有办法“少了解他的缺点“,在自己的丈夫说一些不得体的话的时候,她自己听了也不免难为情,而她选择的“很聪明地假装没有听见”,真的是最聪明的选择吗?

全书的男主,达西,在书中的性格从傲慢变得谦逊的转变,这个地方的描写我觉得还是有些不足。从一开始认为女主出身低微,但自己可以选择迁就她,到后面达西与伊丽莎白在他的庄园相遇,与在他看来班纳特家那些丢脸的亲戚谈话,再到后来达西偷偷偿还了伊丽莎白的妹夫的债务,甚至可以与曾经他最瞧不起的人做连襟,这中间达西的态度的转变实在是太大了。尽管达西解释道:虽然父母本身都是善良人,却纵容我自私自利,傲慢自大,甚至还鼓励我如此,教我如此。他们教我,除了自己家里人以外,不要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教我看不起天下人,至少希望我去鄙薄别人的见识,鄙薄别人的长处。把天下人都看的不如我......要不是亏了你,我可能到现在还是如此!这样的解释并不能真正的打动我,可能因为我没有经历过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并且我相信一个人的脾气秉性是日积月累的,不论是受到童年的影响也好,是受到所接受的教育的影响也好,总之是无法在短短两三个月就可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的。我觉得这里作者有高估单方面的爱恋给人带来的影响,如果一个人真的能短时间内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世界上很多的成功学的书里面的内容可能就缩减到“让你暗恋的人嘲讽你一顿”这么简单了。

本书有个很圆满的结尾,不过在我看来也是有些潦草的结尾。所有的女儿都出嫁了,班纳特太太居然因此变成了一个头脑清楚,和蔼可亲且颇有见识的女人。我想象不到这位母亲的变化,但是我愿意把这种结尾理解成作者简奥斯汀所憧憬的一种结局:所有的人都被爱着。这样就足够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