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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0-11-24 08:53:59归属于读后感10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的时间背景是美国的经济大萧条时期,(书中对“胡佛车”的注解让人莞尔一笑),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住着各色各样的人,故事以小姑娘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在她和哥哥的成长过程中发生的许多事情,中心事件是作为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为一名被指控强奸白人女性的黑人汤姆辩护。

当时的美国南方,种族歧视依然严重,法庭上从来没有黑人胜诉的先例。在这种情况下,阿迪克斯仍决意为汤姆辩护,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致他和家人都受到外界的攻击,称他为“同情黑鬼的人”。但阿迪克斯认为如果他不站出来,就无法面对自己的孩子,甚至都没有资格教导孩子们如何做人,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面对孩子们的困惑和愤怒,他仍然引导他们理性面对此事,他对斯库特说,“请你为我做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是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恼怒……”在陪审团一致判定汤姆有罪后,面对有些失控的儿子杰姆,他既给他时间独自去消化,又循循善诱,和儿子就案件进行探讨,让杰姆看清现实的无可奈何,又不失心中的信念,内心仍对未来抱有盼望。

可以说,阿迪克斯是整本书的“正义担当”。他是勇士,是真正的绅士,是一位有魅力的父亲。

他尊重孩子。喜欢背带裤而讨厌穿裙子的斯库特,常常被邻居们评价“不是淑女”,但在爸爸这里根本不算事儿。

对待孩子的提问,他认真作答,从不敷衍。斯库特问叔叔某句脏话的意思,叔叔转移话题乱扯一通,阿迪克斯得知后,直言道,“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说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会让他们糊里糊涂。”

在斯库特说脏话的那段时间,父亲阿迪克斯也没觉得这事“可不得了”,他认为这是孩子会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一天天长大,当孩子们发现满口脏话并不能让他们成为众人瞩目的明星,他们就会改掉这个毛病。说到底,他很有耐心,允许孩子们犯错,给孩子们时间去成长。

对于孩子们的一些无伤大雅的行为,阿迪克斯常常看破不说破,却又以他的方式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他包容孩子们,但不纵容。发现孩子们在表演怪人邻居拉德利,他明令禁止。

他让儿子去给刁钻苛刻的杜博斯太太念书,一面为了帮助这位可怜的老人,另一面也为了让儿子见识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他教导孩子们,不凭说教,而是以自身正派的言行,灌输给他们正确的价值观。斯库特说,爸爸对她和哥哥在院子里是什么样,在屋子里也什么样。邻居莫迪小姐补充道,“阿迪克斯在自己家里跟在外面是一样的。”我觉得这简直是对一个人最好的评价了,对做父母而言,更是难得。

孩子们就在爱与尊重中长大,真诚,勇敢,有分辨。杰姆以父亲为模仿的对象,斯库特也真的放下拳头,甘愿被人称作胆小鬼,只为了不让阿迪克斯失望……他们同样爱戴父亲,牵挂着父亲的安危,甚至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了阿迪克斯。

书的前半部分用很多笔墨描写了怪人拉德利,渲染了一种很诡异的气氛,也是孩子们心中挥之不去的好奇与猜想。当然,这些描述都是来自人们的胡编乱造,还有谣言。其实,拉德利先生只是选择隐居在家而已,并在孩子们有危险时及时出手相救。文章末尾,斯库特送拉德利先生回家,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她第一次以全新的视角环顾着平时再熟悉不过的街区。这次,她有了全新的体验。于是她想起父亲说的话,“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书中还有两处小细节,与阿迪克斯形成对比。

一个是传道会的太太们,她们满口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对贫穷的摩那人充满了话语上的同情……可话题一转,便形容黑人面目可憎,让人心神不宁,话里话外影射阿迪克斯自以为是。

还有斯库特的老师盖茨小姐。她在课堂上教导学生们“民主”,她痛恨偏见,对希特勒恨得牙痒痒……可当她从法庭里走出来,和身边的人说,“是该给他们点儿教训了,那些黑鬼越来越不知道天高地厚……”

哎。

假冒伪善。

所以说,在家里和在大街上是一样的,里面和外面是一样的,多么难得。

除此以外,还有观念,以及,偏见。

同样可怕。


至于书的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给出解释:
阿迪克斯说,“你们射多少冠蓝鸟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瓜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