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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6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2-10-09 09:36:49归属于读后感10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活着读后感

余华

所以一直不太敢看余华老师的书,最近老是看到余华老师的访谈,想着这么一个乐观搞笑的小老头能写出多催泪的作品。就花几小时看完了这本书,这几个小时又短暂又漫长,短短几个小时我就看完了好多人的一生,哭得我胸口发紧,有好多话想说。

我实在做不到像余华老师那样理解一切事物之后的超然,笔下的文字只是单纯地对现实进行展示,用同等的眼光去看待善与恶。或许就像广大网友所说的那样:“把悲伤留给读者,把快乐留给自己。”所以我只能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去谈我自己的感受。

福贵是那个时代的人物缩影,他所经历的是那个动荡年代很多人所经历的,可他也是特殊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特殊的个体。我一直都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这句话放在富贵身上或许也适用,如果不是他和他爹两代人的吃喝嫖赌,或许徐家祖上流传的两百亩地家产会继续发扬光大,那么福贵就算不会在打倒地主时被抄家枪毙也会在文化大革命时被乱棍打死,所以福贵后半辈子虽然活的苦,但至少活了下来。

但正如文章名字一样,死了一了百了,活着才是最苦的事情。
家珍,正如其名,“家里的珍宝”。虽然没有过多描述,但也能看出来家珍的米行老板爹是极疼她的,在女婿败光家产全家过苦日子时敲锣打鼓把女儿接回家养胎产子,又在饥荒年代从牙缝里挤出一袋米分给女儿家。家珍也很好,既有封建女性的服从但更有传统女性的坚韧。家珍在家听长辈的话,嫁人了就认准丈夫,不管这个丈夫是吃喝嫖赌,败光家产,还是离家两年杳无音讯,即使可以带着儿子过上好日子也要回来和丈夫一家过苦日子。一手操持着整个家,养出的一双儿女更是善良能干。家珍可能是这个家吃的苦最多,但也是去得最平淡的一员了。她听从父母之命嫁到徐家,但自嫁过来就要忍受丈夫的出轨甚至是拳打脚踢,直到丈夫又嫖又赌败光家业,被迫从掌上明珠变成佃户农民,还要在丈夫不知所踪时照顾老母亲与一双儿女,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在村民的指指点点与身心双重折磨之下过来的,最后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见证自己一把屎一把尿辛苦带大的儿女先自己而去。对于我们旁观者而言,对比家珍所经历生活的苦,她感受到的甜蜜已经不值一提了。但正是所有读者都觉得她已经苦不堪言时,家珍仍然能够坦然面对生活,即使瘫痪在床,也要每天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还要在有庆死后为了丈夫与女儿死撑一口气坚持到最后。

凤霞,虽过上了几年好日子,但也没有爹疼。然后家族落魄,小小年纪就要为父母分担家务,还落下了失声的毛病。感觉凤霞就是用自己前半辈子的苦换来了二喜,然后用自己后半辈子的命换来了苦根。凤霞与二喜都是两个朴实善良又苦命的人,两个苦命人都是对方的一束光,彼此照亮。但习惯了有光照亮的日子,一旦这束光熄灭,就如同雪夜中行走,又黑又冷。二喜临走前大喊的“苦根”二字,是在想什么呢?是庆幸自己终于可以去见凤霞了,还是遗憾没能照顾好苦根,独留他一人没爹没娘。看到这里,我其实是替二喜感到高兴的,他终于不用活着了。但苦根的死却是极具宿命感的,因为他除了自己外公以外的亲人都死了,只有他也死了才能符合命运的安排,才能凸显福贵孤独终老的宿命。所以他不是病死的,也不是别人害死的,是福贵让吃豆子吃死的。

有庆,从出生就一直在过苦日子。作为这个家里最小的一员,有庆是受到所有人偏爱的,但同时又是单纯善良又懂事的。知道姐姐被送走是因为要送自己去读书,就要放弃读书换回姐姐;为了不磨破鞋,每天光着脚上学,一来一回50公里,竟然练出了跑步比赛第一名;还把家里的羊当作是自己的朋友一样照顾呵护,每天都要早起割完草才去上学。就在福贵琢磨等有庆小学毕业就赚工分时,就在这个家马上迎来希望时,有庆居然被抽血抽死了。而有庆失去一条性命救的居然是福贵战友夫人的命,这种对比性、突然性与戏剧性让我看到这里,都忘了哭泣,心里全是“怎么会呢,怎么就没了呢?”对啊,跑步第一名的有庆怎么突然就没了呢,医生都听到说头晕了怎么不停手呢,救的人怎么就是春生夫人呢?背有庆回家的路上,月光洒了一地的盐,咸得发苦。

最后说回福贵,浪荡了几十年,是家里唯一一个无忧无虑了几十年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亲手送走所有人的人。出生时就是少爷,混蛋了几十年,一朝落魄也没有一蹶不振,总算是学会了承担责任。而后种种,即使落魄也没有穷人身上的穷酸劲,面对很多事反而很豁达。在饥荒时期,家里人都几个月吃不上米还知恩图报分给队长一把米;面对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战友,只一句“欠我一条命”带过;面对生活的苦难,他所悲痛的不仅是自己所悲,更多是在感叹他人命苦;只剩下苦根这个外孙时,都还记得经商之道,正如开头那个仆人所说,贫穷的少爷也是少爷。直到最后,所有人都离他而去,只剩一头牛,福贵和福贵一样能不卑不亢,坦然面对他人讲述自己的过去。
所以什么是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