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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孩子》读后感20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6-03-09 10:17:54归属于读书笔记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血孩子》读后感
二十三岁那年,我终于首次售出了两部短篇小说。……在那之后的五年,我一个字也没再发表。后来,我终于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幸亏没人告诉我投稿需要等这么久——其实说了我也不会信。在那之后,我又出版了八部长篇小说。去年圣诞节,我还清了母亲的房屋抵押贷款。

我不太记得我为什么把《血孩子》放在我的书架上,但从我决定少看小红书,而用书本和游戏代替无尽的帖子时,我决定把它读完。两天左右的零散时间就足够把这本短篇科幻小说集读完。《血孩子》很好看,它的封面和每篇文章的开篇的图片带着些诡谲可怕的暗示,但是文字间总让人体会到作者在细碎生活中的思考,体会到她的魅力,爱上她。

我有时有意在行文时减少“她”的使用,以避免在思考时使自己注意到性别。但奥克塔维娅·E.巴特勒很特别,我启书时并未注意作者的姓名和性别,但是当你阅读第一篇《血孩子》时,看到这句话时就会不自觉想,作者可能是女性。

她是个娇小的女人,平日里就常常大声惊叹自己竟能生出如此“巨大”的孩子。

这种直觉很微妙,也许是男性作者很少从这个角度去描述女性对于生、育的感叹。再往后看,关于性别的问题简直是不言自明了。她并未强调什么,但是她在写女性、黑人、失去权力的人的故事。那些语句如此直击人心,你绝不会错认。

这本科幻小说集由7篇短篇小说汇集,正文后附有作者围绕小说所作的讨论,我喜欢这种形式,因为后记直接表明了作者的创作动机和目的。我个人最喜欢的是第一篇《血孩子》、第二篇《黄昏、清晨、夜晚》、第四篇《语音》。其他的作品也不错,但是我觉得《近亲》更像是作者自己的喜欢的主题,不太有新意;《恩典》主题不太清晰;《马大书》哲学意味很浓,作者的情绪在此显露得很明显,几乎是一种自传式的创作。

《血孩子》
“当女人的故事变得足够陌生,女人的痛苦才能真正震撼人心。”

这是一个关于男性怀孕的故事,作者在后记说她想写一个男人因爱而怀孕——固然周遭困难重重,但怀孕这个选择,是他自己做出的。这句话有些讽刺,但凡看到后续甘恩与提·嘉泰的对峙,没有人会觉得他是因爱而怀孕。无权的自由是虚假和无意义的,在这种处境下甘恩会恐惧提·嘉泰另寻其姐作为孕体而被抛弃;会不停确定是不是只有自己才可以,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提·嘉泰的孕体;会误将提·嘉泰作为掌权者的从容、体面和需求为对自己的特殊和钟爱;会误将主人视为伴侣而被读者嘲笑。

甘恩是一名男性,但是生处女性虫族统治的社会。提·嘉泰是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拥有实权。她温柔,有着甘恩赞扬的优雅和美丽,还将甘恩一家视为其另一个家庭,给予特殊照顾。让人不由联想到言情小说中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我甚至觉得作者是有意如此创作,因为短短篇幅中她甚至插入了另一对虫人的相处。那名虫族处于生命末期,身体虚弱,却不顾劝阻前来关心自己处于分娩阶段的孕体身体健康,那名男性孕体直到晕过去的最后都在叫喊她的名字。

所有的这些都不能掩盖这些男性所遭受的危险和痛苦,不是吗?虫族害怕枪并制定法律禁止人类持枪,甚至后来的人类将前辈持枪反抗的故事视为传说并相信法律是为了保护他们。从物理上和心理上被剥夺权力的人,是故事里的男性、是现实的女性。

作者在这篇小说中还探讨了很多话题,诸如“私密信息”的公开的正当性与恐惧;无奈的沉沦与清醒后的耻辱等。《血孩子》无愧于星云奖、雨果奖等殊荣,发表于1984年,四十余年过去仍然发人深省。

《黄昏、清晨、夜晚》
杜里埃-戈德综合征是该篇小说的核心设定。杜戈综合征起源于一种药品的使用,并通过遗传传递下去,表现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失去理智、自残自杀,对部分领域高度专注,且无有效根治手段。

开头作者花了大量笔墨描述该病症对于作者生活的影响,并引入迪尔格疗养院。直到阿特丽斯·阿尔坎塔拉出场前,这篇小说的主题都是不确定的,可以描述疗养院的经济至上和宣传的虚假、校园霸凌、特殊群体抱团取暖等等。但是信息素的描述一出来,简直是让人又惊喜又惋惜。惊喜的是,在1980s的小说中看到这么前卫的设定以及作者坚持强弱方(男女性)问题的探讨;遗憾的是,总觉得可以写更好更深的主题。

部分女性在小范围中占据主导地位,男性只是辅助者。对于这种显示,男性会怎么反应,作者安排了艾伦这个帅哥(恶意)来表现。读到最后有种看爽文的快感,女性翻身做主人了。这种快感和《血孩子》中虫族女性掌权不同,信息素(掌控力)是与生俱来的,不带压迫的。

权力的追求是应当的,在男性世界中是无需犹豫的:


《语言》

阅读、说话、写字、保持理智、记忆这些能力只有在失去时才显得不可或缺、格外珍贵。

故事背景为末世大部分人类容易丧失理智、无法说话、阅读,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和物品来表明自己的意思和身份。

我其实并不明确知道作者想要说什么,后记载明故事诞生于伤心和痛苦中,她的朋友因病离世,在公交车上看到两个人因小事大打出手而愤慨为什么人们不能学会好好说话呢。

末世的这种处境里,赖伊(黑麦)不知为何而活,浑浑噩噩、想要死去,偶然碰到了一个年轻且具有一定理性的男性,想要沉沦于身体的快感来逃避生活的虚无又忌惮怀孕。作者说:

奥普斯汀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在她眼里多有魅力。他年轻——可能比她还小——干净,坦诚索取而不苛刻强求。可是这些不重要。与拖累余生的后果相比,片刻欢愉算得上什么?

后来,他们想要通过一起生活,养兔子、种食物来生存下去,同时避免自己在末世中主动寻死。但命运弄人,奥普斯汀在路上救了一个女人,然后女人还是死了,自己也被杀了。赖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面对女人留下的两个孩子,她想一走了之。但听到孩子们在说话时,她内心翻涌,猜测孩子们不受怪病的影响,只是缺少教导者和守护者而早夭。她最终折返,决定成为他们的老师和守护者。这是她现在活着的意义。

书本的最后附上了两篇杂文《积极的执念》和《写作狂潮》,写着她作为黑人女性成为作家、科幻作家的艰辛和努力。她给作家的建议是放弃天赋、灵感、想象力的担忧,去阅读、写作、修改,一如她所做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