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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3-06-13 07:40:06归属于读后感10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

小说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1936年)故乡附近的一起事件。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1961年,《杀死一只知更鸟》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于1961年改编成电影。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

    整部小说以单亲家庭的小女儿斯库特的孩童视角展开,记录了自己与父亲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女佣卡波妮四人在梅科姆小镇上经历的各种故事,如怪人的谜底,案件的真凶,传言的真相等。兄妹俩在父亲的指引下,经历了暴风雨般的成长,磨砺出正直勇敢的品质,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奥巴马公开给自己的女儿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后才深刻理解了何为“从奢侈和柔弱之中如何产生了最温和的美德,人道、慈善以及对人类错误的容忍心,被曲解为所谓“古朴”和“信义”的所谓正义是如何误解并压迫着人们。”

    在我的理解中,知更鸟是善良与正义。阿瑟、汤姆是知更鸟,阿迪克斯是知更鸟,斯库特、杰姆也是知更鸟。全书的核心事件是一个白人律师为一桩黑人的冤案而奔波劳碌。乍一看,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由于这桩案子而体现的许多人性,却值得深思。

    肤色永远不是决定一个人灵魂是否高贵的唯一标准。就像绿皮书里描绘的那样,人人生而平等。

    作为一个律师,阿迪克斯在梅科姆小镇上的生活是体面且受尊重的,他大可以拒接这个案子,可他的良知告诉他,汤姆是一个弱者,他必须去帮助汤姆,即便这样会让他失去现在拥有的平静与闲适,甚至当偏见吞噬了人们的理性时,他还会受到生命威胁。对待弱者的态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而为了保护弱者甘愿做出牺牲,则可以被称为“英雄”。《菜根谭》里写道,“济饥饿之人,胜结纳贤豪”,花费巨资去结交圣贤豪杰,不如拿出半瓢之粟去救济饥饿之人,建造千间房屋招徕贵客,不如修几间茅屋庇护孤苦的寒士。

    这世上,从来都是愿意锦上添花的人车载斗量,而愿意雪中送炭的人寥若星辰。而结交一个愿意雪中送炭的朋友,胜过一百个愿意锦上添花的甲乙丙丁。

    小说中还有一个令我肃然起敬的人物,是尖酸刻薄、极其丑陋的孤独老太太杜博斯。她每天以激怒斯库特和杰姆两兄妹为乐,辱骂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在又一次谩骂中,杰姆忍无可忍,冲进杜博斯太太家破坏了她的花园,阿迪克斯为了表示歉意,与老太太达成协议,让杰姆每天去老太太的病榻前为她读书。

    当孩子们向阿迪克斯表达自己对杜博斯太太的厌恶与恐惧时,阿迪克斯却引导孩子去发现杜博斯太太丑陋外表下的珍贵品质。原来,杜博斯太太七十多岁了,病入膏肓的她,一直靠吗啡来缓解疼痛,时间久了,就对吗啡产生了依赖。老太太自知将不久于世,想要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人。于是,她让杰姆来为她读书,分散注意力,一次次延长自己脱离吗啡的忍耐时限,直至离世。一个人病到杜博斯老太太那种程度,随便用什么来缓解病痛都是无可厚非的,阿迪克斯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这个片段深深打动了我,让我思考起生而为人,却形形色色与众不同的人。为何人类可以不同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或许是因为我们有思想,即便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失败,但只要无愧于心,就值得去做,也值得世人的一份敬重与怀念。

    我们需要守护无辜善良的知更鸟,也要守护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这需要良知,需要不从众的见识,更要鲸波万里,一苇以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