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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迷雾》读后感18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5-06-26 08:04:25归属于读后感10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人性的迷雾》读后感


打开尘封半年之久的文件夹,看到的是标好序号(处女座个人癖好)但空白的文档,想来又是哪次心血来潮想写,却最终因为拖延而没能动笔的尝试吧。其实这种情况发生过不止一次了,生活中虽然充满重复和单调,也并非所有感悟和想法都要诉诸笔端公之于众,但总还是有那么几次迫切地想写,却在自己的拖延中不幸流产。至于其余的更多事情或许则是介于可写可不写之间,但也确能从写的过程中挖掘点自己的想法,顺带满足自己的表达欲吧。

最近确实是经历了一些颇有意义却也牵扯精力的事情,加之对于医学生来说几乎时刻不停的学习压力,总之,生活中总有太多理由拖延,有太多方法可以为惰性开脱,但总要有些时候尝试迈一步,拖着自己的身躯“宠”一次自己的精神,很幸运,这次是这样的一个时刻。例行的闲言碎语,步入正题吧。

这次的契机是本周末(其实已经是上周末)终于暂时地得到了一点喘息,拾起了一本买了一两个月、一直放在显眼处却还未翻开的书。书并不厚,不到十万字的体量吧,很快就“翻”完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关注了比较久的一个律师博主(律师老韩),讲的是十几个真实的法律案例,很生动,并不难读。

我一直觉得了解一个领域最快、感悟最多的时候就是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对于法律这个领域来说,可能就是现在吧。借着读完此书的契机,斗胆谈谈自己对这个话题的一点看法吧,权当是读后感了。

关于法律

关于法律,我们最直观的感受应该是什么呢?我想大概就是基于准确的事实依据和清晰的法律红线,去评判每一件事,惩罚每一个触犯法律的人,来维护这世间的公平正义吧。但从一个成年人的角度看,这句话必然是天真的,或者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的。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的“事实”二字,就值得讨论。我们朴素的想法是,尽最大可能还原事情的真相(想必没人认为事实能百分之百被还原),进而根据这最接近的“事实”来进行裁定。

但本书的作者老韩在直播过程中提到的一句话我印象深刻,“法庭上的双方所作的是基于证据给法官讲一个最有利于己方的故事”。是啊,双方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所谓事实和公平正义,而是为了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通俗地讲,为了“赢”。此处我自然无意去批评这种“不高尚”的自私,反之,逐利与自私,才是更真实的人性和现实。所以法律中的“事实”二字,并非真正的事实。

如果说上述所说的博弈过程更多体现在民事领域,那么在刑事领域,大众对于严谨和绝对的期待或许更甚,但事实也并非如此。

例如,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如果获得家属的谅解可以减轻处罚。这乍一听或许极不合理,犯法就该平等地接受处罚,为何减轻?我以为恰恰因为是法律所以更需要现实考量。法律的权威自然应当得到维护,但在此基础上,受害者及家属的诉求同样应该被倾听。而对于后者的保护似乎更体现着一种人文关怀。

此外,“认罪认罚”同样可以减轻处罚。我想是因为现实中,法律资源的有限性。复杂案子自然需要多方途径多重保障,但简单案子也需要简单处理。即便是法律,也要考虑到成本和效率,或者直白点说,为了有更充足的法律资源去维护更多的公平正义。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既然法律过程中有那么多现实中的不得已,正义何在?其实现实中的公平正义,本就不是一条泾渭分明的红线,更多的人和事,是各有道理的现实,也含着正义之下的私心私情。所以无论是法律约束还是道德评判,只能说我们在尽可能追求公平正义,接近公平正义。那么或许相比于模糊不清而因人而异的道德审判,明文规定的法律和有法可依的判决,是接近公平正义的最好方式。

关于律师

最后谈谈律师吧,其实我们对于一些职业好像都有一些莫名的“偏见”(当然这里说的偏见不一定是负面的)。比如提到老师我们会想到辛劳和奉献,提到医生则是无私和担当(当然作为一个医学生我切实地希望大家把医生当作活生生的人——会犯错也需要成长,有私利但更具人性)。

提到律师,这个本能的想法可能是替天行道和惩恶扬善。因此大众舆论总是很难接受律师给“罪大恶极”的犯人作辩护这件事。但我认为,律师所做的是维护法律的权威,而非支持朴素的道德选择,因为前者是公平正义的最好方式。惩戒“恶人”需要的法律权威,某种意义上也来自保护“恶人”基本法律权利的平等。所以今日对于一个坏人的“保护”,或许是明日更多的好人得已免遭不白之屈的保障。

毕竟如果法律变成了可以被滥用的大棒,那它更可能被盲目的民意所裹挟,被愚昧的个人所左右。由此,法律失去权威,更失去了效力。因而,律师不仅仅是法律的参与者,更是法律的维护者,他们不仅仅可以打破法律理解的壁垒为我们争取权利,更可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以延续法律的效力。

此外,律师主导的法律框架下的博弈,本身也可以规范司法机关的行为,促进执法过程的不断完善,这或许也正是,向着公平正义,再进一步。

写在最后

总而言之,人们对法律朴素的美好期盼自然是黑白分明,但事实却如那句老生常谈的话一般:只有小孩子的世界是黑白分明的,大人的世界、现实的世界都并非如此。我无意否定前者,恰恰相反我认为前者才是这个世界稳定的重要基础。但现实的无奈确在于,我们不得不在复杂而真实的世界中生活,法律也不得不在其基本框架下对这些事作出评判。

我们不该以个别案例或个人看法轻易质疑法律的公平公正,恰恰相反我仍愿意相信法律是让复杂世界可以得到相对客观评判的最优解,也是真正自由的最好保障。当然我更希望在不断地司法实践中证明法律的优越性,推动法律的完善。

久不动笔,过于生疏,很多内容写出来与想法比竟已失真不少,表达能力更是需要提高。但这毕竟是又一次好的开始。在情绪之外、灵感之后更有逻辑地思考和表达,是我一直追求的目标,也是我自己动笔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