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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存幻境,鬼在人心——《聊斋志异》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3-10-23 07:52:41归属于名著读后感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神存幻境,鬼在人心

——《聊斋志异》读后感

    本想着《聊斋》中多是些穷书生得遇婉妙佳人,二人遂为知己,夜夜欢好的情节。既是知己,自然是不能介怀其非人身份的,而既非人类,去偷些金银来接济自己,或是变些钱财出来,当然也不能算有失君子之道。这些情节并不算少,蒲公不也自嘲“自笑千篇类一篇”么?许是现实总无出路,总要借幻影暂且满足一下的罢。我写小说时,不也如此么?

    然而若《聊斋》当真仅仅如此,那蒲公便不过是一碌碌无闻的儒生,甚至一腐儒罢了,绝无可能达到如今的名声。

    那么,我又何以道“神存幻境,鬼在人心”呢?

    甲骨文的鬼字写作:

    似人而非人,如一个顶着可怕脑袋的人。其实最初的鬼并非很可怕的东西,《说文》道,“人所归为鬼”,人的死亡,或死亡的人,便被称作鬼。死亡实在是一个很难描述的概念,鬼神亦然。或许,也正是因为它们这样神秘未知,所以才显得这样可怕。

    当人们发现依靠自己的努力能达到目的时,自然便会减少求助这些不知善恶,未定真假的存在的频率,把大部分的希望寄托于自己。总是在遇到难以解脱的苦难时,人方才不得不寄希望于鬼神,于是求神问卜,把偶然当作必然,把苦难当作命运的捉弄。

    我想《聊斋》中或许多少也存了些这样的意味。不然,何以阳世的官多如《局诈》所言那般,“宦途险恶,显者皆附贵戚之门”?何以得用重赀买官,以至“倘不惜千金贽,引见公主当亦非难”?想来这般拉帮结派,日后也好相互遮掩,那么表面上仍是君子作派,背地里鱼肉百姓,便可作无人知晓。

    高官显宦如此,下面的小官自然也得“有样学样”,效法这群“君子”。《红玉》中退职还乡的宋御史,不就为了抢夺冯相如的美貌妻子,让仆从把冯相如父子俩打死打伤了么?《崔猛》里的李申,妻子不也被一巨绅之子夺走了么?《向杲》写向晟帮助一个妓女从良,也得被庄公子看当横刀夺爱,然后活活打死。又遑论《窦氏》中被世家子南三复诱奸的姑娘窦氏,既许了诺言,却仍要弃了她。

    这般肆无忌惮地打人杀人,这些“君子们”总是不很乐意被那些义愤填膺的“狂士”们看到的。那当如何呢?不如便八股取士罢!专取些文章写得狗屁不通的,譬如《贾奉雉》中那篇“戏于落卷中。集其阘茸泛监不可告人之句,联缀成文”,便可中经魁——难道是试官自己也看不懂,只当作晦涩深奥的大作么?那么《司文郎》中,以鼻代耳目,能嗅出文章香臭的瞽僧,闻到试官所做之文“刺于鼻,棘于膜,膀胱所不能容,直至下部出也”,又当如何解释呢?总不至于是他们口味奇特罢?

    这样的官场,若要让百姓去诉说冤屈,且不说求告无门,更有可能得被倒打一耙,二话不说就拉下狱去审上一通,便又可作一大政绩。或是略清正些的糊涂官,便把杀人犯判给被杀了儿子的老翁作儿子,或把杀了妇人丈夫的凶手判给她作丈夫(《郭安》)。

    况且又何止官员?就连素日里百姓的相处,亦时时在不经意间显示出凉薄的人情来。如“父在时,与人金资,曾无契保。后家贫,往收之,不致一文”的窘迫(《宫梦弼》),亦或是毁婚约的,将女儿卖与富豪的,比比皆是。

    在蒲公的另一篇《戒应酬文》中不也说么:“我有个免穷歌为你训:也不是五经四书,也不是大家古文,只要学勤苦,只要学鄙吝,只要学一毛不拔,只要学利己损人,只要学行乖弄巧,只要学奸诈虚文,只要学伤天害理,只要学瞒昧良心。放利怎免怨,为富定不仁,处世不顾脸,那管人议论,饿死休吃饭,黄土变成金,客来休久坐,假托有事因,吊虎离山计,给他个不黏身……”

    既然如此,还不如去求鬼神罢!毕竟,阳世已无好官——大概连人都没几个了。那堂上坐着的是巨狼恶虎(《梦狼》),或许是丑陋的罗刹恶鬼(《罗刹海市》),那么,阴间也许还有希望的罢?《续黄粱》中便这样写道:“卖爵鬻名,枉法霸产,所得金钱,熔为铜浆,更以杓灌其口,流颐则皮肤臭裂,入喉则脏腑沸腾”“生前患此物少,是时患此物之多”。若当真有如此惩罚,贪官又怎敢如此敛财?非但如此,蒲公还写李伯言代阎罗审案时,“隐存左袒意,忽见殿上火生,焰绕梁栋”,因为“阴曹不与阳世等,一念之私不可容,急消他念,则火自熄。”(《李伯言》)——是故当时百姓何恨阴司之刑责哉?但恨火未能烧临阳间之堂廨耳!

    但这不过是暂时的慰藉罢了,就如同人们把希望寄托于不可知的来世一般,身处黑暗之中的百姓,无权无势,遇到横祸,或许只得乞求神灵,或是,神化的人。于是,他们把申诉清白的希望寄托于神灵与因果,清官与侠义之士也成了“救世主”,如《王者》中的侠盗,《瑞云》中的侠仙,《聂政》中的鬼侠……这是一条出路么?或许也未尝不是。起码,人们还能从中看出些许的希望来,有希望,便还能生存。

    可是,这绝对不是一条好的出路。八股取士、清官豪侠、求神拜佛——在那个时代,都不过是苟活而已。既然“王法”便是“无法”,既然个人的力量有限,又为何偏要去相信那个别的清官侠客的力量无穷?既然已看到了腐朽,又甘愿沉湎于幻境之中,宁愿苟活于现实,等待着鬼神和因果来主持正义,又是何理?

    如此看来,或许蒲公也尚且未能完全免俗,不然,他何以总写些清官来“拯救”那些陷于困厄的百姓,而不让他们自救,索性揭竿而起?又何以总写些寒窗苦读的学子,一朝得中,高官厚禄,娇妻美妾,游戈在名利场之中?

    所谓鬼神,所谓阴司,所谓阎罗,在那样一个时代,反而就像为被压迫的百姓找了一个继续忍耐下去的借口,宁愿相信“非祖宗数世之修行,不可以博高官;非本身数世之修行,不可以得佳人”(《毛狐》),也不去想阴间阳世,究竟哪处更像鬼蜮,而又是什么,才是造成这样情形的罪魁祸首。

    但是,一书写成,完全不关照现实是不可能的,如高尔基所言,它们“或是确定现实,或是改造现实,或是毁灭现实”,《聊斋》想来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