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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2-07-19 06:51:42归属于名著读后感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刀锋》读后感


刀锋
毛姆
176个笔记

读后感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毛姆-作家的修养

毛姆作为一个作家体现出来的倾听能力、沟通能力和真正的open minded素养让我自愧不如,也是从毛姆身上意识到自己在这些方面有些欠缺。 他对所认识的人,都有客观的认识,和主观的欣赏。

经朋友无意调侃后,我才意识到,虽然我一直说要求自己做open minded的人,但实际上我一直在挑人玩。比如我只跟具有某些特定想法和特定性格的人玩,其他人我都懒得社交;除了我感兴趣的领域,其他领域我都不想主动去了解,没有过多的探索欲望。

如果是要成为作家,那么我就真的缺乏作家的气质。布兰德在《成为作家》中提到,作家应当具备双重人格:
        一是艺术家气质(对一切感到敏感且新奇);
        二是更实际的人格:成熟、没有偏见、温和以及公正;为艺术家的自我提供适宜的条件。

【很喜欢描述天才作家的那段话:
   艺术家是天才,他比一般人更多才多艺,更富于同情心,更勤奋努力,更严格地约束自己的品行,很少需要芸芸众生对他怜悯。
   天才作家的气质是这样的: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尚能保持孩童般的天性和敏感,还保有“天真的眼神”,这对于画家至关重要。具有对新事物好奇敏捷的反应能力,对旧事物记忆犹新的能力,好像每一个生命的印迹和特征都是刚刚 脱胎于造物之手一样新奇,丝毫不会觉得了无新意而快速将它们归类存档,放入干巴巴的记忆里;对环境变化的感受如此迅速敏锐,枯燥乏味一词对他毫无意义。对于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多年前说的“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他总是在悉心观察。这种新奇的反应能力对天才的作家而言至关重要。】

1.1 跟艾略特保持往来

对于艾略特这个趋炎附势的人物,全文都没有反转,也不用洗白。甚至到临终,艾略特都在执着于那个最富盛名的宴会到底有没有邀请他。

毛姆在跟艾略特相处的几十年中,也未曾对他进行道德审判和说教,时刻像一名作家,只做记录描述。

这点对于我这种才疏学浅但又有自己那么一点点思想的人来说,真的很难做到所谓尊重差异性去接纳不一样的人。这是我要攻克的难关,不挑人人玩。

1.2 大方随个人喜好 欣赏伊莎贝尔

>>她朝脸上补粉、涂口红,然后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你听了我的所作所为,会瞧不起我吗?

“亲爱的,我的道德感非常薄弱,”我说道,“我要是真正欣赏一个人,就算他做了我反对的坏事,我还是照样欣赏他。你的本性并不坏,又优雅迷人。我晓得你的美貌背后,反映着完美的品味与无情的固执,但是不会因此就产生反感。只不过,你如果要让人完全着迷,还缺少一样特质。”
她面带微笑,等我说出口。
“温柔。”

【伊莎贝尔喜欢拉里,觉得拉里的结婚对象A配不上他,就设局引诱A重新酒瘾发作,最后A酒瘾毒瘾发作,离开了拉里。】

1.3 跟苏菲的聊天

苏菲的人生也是很坎坷和意外。曾经是喜欢读书写作,对生命充满热情的人,但丈夫和孩子因为意外去世,就过上了很放纵潦倒的生活,尽管拉里想拯救,最后她还是回到了那个圈子。毛姆某天偶遇了她,跟她聊天,听了她的故事,最后送了她他刚出的一本书,并送上了一句话。

>>“是啊,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写得很烂,但是以前自以为不错。八成是拉里告诉你的吧。”她迟疑半晌,“人生反正就像活在地狱,但是明明有乐子却不去享受,那就是天大的傻瓜。”她倔强地扬起头,“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写上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要走了。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再帮你寄存在旅馆。”
“那就太好了。”
这时,一艘海军汽艇开到码头来了,一群水手纷纷上岸。苏菲瞟了他们一眼。
“我男朋友来了,”她向其中一人挥挥手,“你可以请他喝杯酒,然后最好快点离开。
“有点呆,但是很帅吧。”她对我说。
“你就喜欢硬汉,对吧?”
“越硬越好。”
“我看你迟早会被割喉。”
“那也是意料之内,”她咧嘴而笑,“早死早好。”

>>我跟他们握手道别,离开了咖啡馆,途中经过书店,便买了那本小说,写上自己和苏菲的名字。忽然间,我不知如何下笔,只好以法文写下脑海中唯一的句子,是收录于各大文选的龙沙诗作的第一句: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1.4 跟拉里的聊天【略】


(二)拉里-我的梦中情人or我想成为的人

【如果我以这个标准去找情人,估计找不到,就算找到了,也会发现,其实不需要爱情,而是对众生的爱,没了小我。】

>>但怎么也没想到一位当过飞行员、跳舞到清晨五点才回家的年轻人,竟会拿这本书来读。
     我下午四点离开时,他照样坐在那里,展现出了高度专注力,令我大感诧异。我这般来来去去,他却浑然不觉。
     然而途中,我按捺不住内心好奇,再度来到会所里的图书馆,当时里头已有不少人在阅读书报,拉里竟然仍坐在同一把椅子上,聚精会神读着同一本书,实在怪哉!

>>当然了,他长得好看,待人谦和,温柔又亲切,这类气质很吸引人。而且他年纪轻轻,竟然这么耐得住性子,跟我在这里遇到的其他男孩子很不一样。

>>【伊莎贝尔是他的女朋友,但是两人追求的生活不一样】

“我不希望把人生花在买卖债券上头。”

“那也不是我想做的事。”【前文忘记了,反正就是在美国上班吧】

“闲晃吧。”他语带平静。

“唉,拉里,别逗了,我们在谈正经事呢。”

“别哭嘛,亲爱的,我不想弄得你难过。”

“说什么不想让我难过,但你真的弄得我很难过啊,你知道吗?我好爱你。”

“你说得没错。阿默尔和斯威夫特两家公司会推出更多优质的肉品,麦考米克公司会制造更多厉害的收割机,福特公司会生产更多高性能的汽车,大家都会越来越有钱。”

“就像你说的,没什么不好,我只是碰巧对赚钱没兴趣。”伊莎贝尔咯咯笑着。

“我还有些积蓄,所以才有办法做想做的事。”

“我也曾想过。我本来想去学当木匠或是修车。

“拜托,拉里,别人会以为你疯了。”“那有什么关系呢?”“对我当然有关系。”

“现在的你跟去法国之前的你,完全判若两人。”“这很正常啊,毕竟你也知道,军中发生了好多事。”

”他厚实的手有力地握起她的手,令她备感亲昵,不得不紧咬嘴唇,以防自己哭出来。“我想在下定决心之前,应该很难真正定下来。”他语带沉重,迟疑半晌又说,“这很难用言语表达,每次想说出口就觉得丢脸,不免扪心自问:‘我是哪根葱,干吗为这些有的没的烦恼呢?或许因为我是自大的讨厌鬼吧。追随前人走过的路,然后随遇而安,会不会比较好?’然后回头想到自己的伙伴,不到一小时前,还跟你有说有笑、活力十足,如今却成为一具冰冷的遗体。一切都这么残酷,毫无意义可言。你不禁会想问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伊莎贝尔让拉里去欧洲了,先等他两年。】

“那是你唯一能做的了,但更重要的是,你对他真的很温柔、很大气,又善解人意。”

“我很爱他,只希望他快乐。而且就算他真的远走高飞,某种程度上其实值得庆幸,我希望他离开被人指指点点的环境,这不只对他好,对我也好。我不能怪旁人说他不会有出息,我既讨厌这种批评,却又生怕被他们说中。但拜托不要说我

“有时候我觉得他好奇怪,好像梦游到一半,忽然在陌生的地方醒来,不晓得自己身在何处。战争还没发生的时候,他再正常不过了,他的一大优点就是对生命抱有热情。他以前吊儿郎当、开朗无比,是大家的开心果,个性体贴又幽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他像换了个人似的?“

【巴黎偶遇, 跟伊莎贝尔还没分手】

>>拉里感觉比先前要苍白,眼眸因而显得格外深邃。

不过,他依旧沉稳自持,这在年轻人中十分少见,而笑容的真挚也未损分毫。我察觉到他的法语十分流利,字正腔圆,便称赞了他一番。

“你都在做什么呢?”“到处闲晃。”“还看书吗?”“嗯,还看书。”

我仍跟以前一样,不晓得他在想什么,之后就再没见过他了。

现在的拉里和离开芝加哥前的他不太一样,但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同。他依然年轻、坦率,但神情已有变化,并非变得严肃,毕竟他放松时向来如此,而是有种备感陌生的笃定感,仿佛看开了某些事情,比以往更多了份泰然自若。两人吃完午餐后,拉里提议去卢森堡博物馆晃晃。

“我也不想去花园,我想看看你住的地方。”“没什么好看的,我住在旅馆里,而且房间很小。”“艾略特舅舅说你有栋公寓,还跟一位画家的模特儿同居。”“那你就亲自看看吧,”他笑着说,“离这里没几步路,我们可以走过去。”

房间里有张单人床,一旁是床头柜,笨重的衣柜镶了面大镜子,另有张附了坐垫、椅背直挺的扶手椅,两扇窗之间则有张桌子,上头摆着打字机、纸张与几本书,壁炉台上也堆着不少平装书。

“告诉我,你在巴黎的这两年,都在做什么事情呢?”“我读了很多书,一天读个八到十小时。我还去索邦大学听课,法国文学所有重要作品几乎都念过了。我也看得懂拉丁文,至少散文没问题,程度跟我的法文差不多。当然,希腊文比较难学,可是我的老师教得很好。你来到巴黎之前,我每个礼拜有三个晚上会去找他上课。”

“这是为了什么呢?”“获得知识啊。”他微笑着说。“听起来不太实用。”“可能不实用,也可能很实用,但是非常有趣。你真的很难想象,读懂《奥德赛》的原文有多么令人兴奋,仿佛只要踮起脚尖,伸出手来,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好像乐不可支,在小房间内走来走去。“这一两个月,我在读斯宾诺莎的作品,不敢说理解得透彻,可是非常开心,好像乘着飞机,降落在层层山峦中的一片高原,万籁俱寂,空气清新,有如好酒沁人心脾,实在太美妙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芝加哥?不晓得,还没想过呢。”“你之前说过,如果花了两年还找不到目标,你就会放弃的。”“我现在还不能回去,毕竟才刚入门,面前有这么大片的精神文明沃土向我招手,我很想快点游历一番。”

“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

“我没这个意思,你说得也没错。但是,既然这些问题存在了几千年,那可能也证明了世人没法子不去问,而且不得不继续探究下去。另外,你说没有人得到答案,实情并非如此。答案比问题还多,而且不少人都找到了非常满意的答案,例如吕斯布鲁克[SPAN]这个老头儿。”

“这也难怪,你看,幸好我还有些钱可以过活,否则也只好像别人那样,努力去赚钱了。”

“难道你完全不把钱放在眼里吗?”“是啊。”他露齿而笑。

“那你觉得还得耗多久呢?”

“这也说不准,五年或十年吧。”“然后呢?你开窍了以后能干吗?”“如果我真的开窍了,应该就晓得该怎么办了。”

“但这样你会错过很多机会。我们现在正经历前所未有的伟大冒险,你怎么能忍受待在这个寒酸的地方呢?欧洲玩完了。我们是全世界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进步一日千里,什么都不缺。你应该尽一份心力,参与国家的发展。你已经忘了这种感觉,也不晓得现在的美国生活多么令人向往。该不会你之所以置身事外,是因为没勇气去扛起身为美国人的责任吧?唉,我知道你多少也算在工作,但这难道不是逃避责任吗?难道不是佯装努力,实则偷懒吗?如果人人都跟你一样推三阻四,美国会变成什么样子啊?”“你还真严厉啊,宝贝。”他笑着说,“我的回答是,并不是每个人的感受都跟我一样。幸好他们选择的都是所谓正常的道路。你忘了,我的求知欲非常旺盛,不亚于格雷的赚钱欲。难道花个几年充实自己,就是背叛国家吗?搞不好我学出名堂之后,就能回馈社会,造福一些人。当然,一切还得看机缘。但就算我白忙一场,跟做生意失败的人相比,也差不到哪儿去啊。”“那我呢?难道我对你一点都不重要?”“你对我非常重要,我希望你能嫁给我。”“什么时候?再等十年吗?”“不是,就是现在。越快越好。”“怎么嫁给你?妈妈身上没什么钱,就算有也不会答应。她觉得不能鼓励你游手好闲。”“我不会向你妈妈拿半毛钱,”拉里说,“我一年有三千块的生活费,这在巴黎相当够用了。我们可以找间小公寓,请一位女佣,生活过得开心自在,宝贝。”“可是,拉里,一年三千块是活不下去的。”“当然活得下去,很多人还用不了那么多。”“但是我才不要一年只能花三千,根本没有道理。”“我都只花一半的钱。”“这怎么可能!”她看着破旧的小房间,厌恶得微微发抖。“我的意思是,我存了点钱。我们可以去卡布里岛度蜜月,秋天再去希腊。我非常想到希腊看看我们以前不是常说要一起环游世界吗?”“我当然想旅行啊,但不是用这种方式。我不想搭船坐二等舱,不想下榻连浴室都没有的三流旅馆,更不想每次都上廉价餐馆吃饭。”“去年十月,我就是这么玩遍意大利的,非常惬意。我们可以用三千块,花一整年的时间环游世界。”

”她逐渐感到心烦意乱,因此语气愈来愈激动,“你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你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无理。我还年轻,想把握人生,从事时下年轻人的活动,我想参加派对、舞会,打高尔夫和骑马。我也想穿好看的衣服。女孩子在朋友面前穿得相形见绌,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买朋友穿腻的旧衣服,或是等别人施舍新衣服,你又能体会那种心情吗?我想找家像样的美容院做头发,都没有办法了。我才不要坐着电车和公交车到处跑,我想要有自己的车。况且,你在图书馆读书的时候,我该找什么事做呢?是要我漫无目的地逛街,还是待在卢森堡花园顾着孩子,以免他们闯祸?这样是交不到朋友的。”

“你把巴黎的一般人说得一无是处。可是,实情跟你想象的并不一样。就算不买香奈儿的衣服,依旧可以穿得很体面。而且真正有意思的人,并不住在凯旋门和福煦大街那一带,因为这些人都不大富有。我在巴黎认识了很多人,有画家、作家、学生,其中有法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形形色色。我觉得都比艾略特那些虚伪的侯爵和公爵有趣多了。你的反应够快,又有幽默感,绝对会喜欢听他们边吃饭边斗嘴,不会去在意葡萄酒的等级,也不需要管家和用人来伺候。”

“我真希望能让你了解,我给予你的生活有多么充实,也希望能让你体会,精神生活有多么美妙,体验有多么丰富,没人可以设限,这样的生活才幸福。而唯一能跟它媲美的经历,就是独自架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越飞越高,四周无边无际,让人沉醉在无垠的空间里,这种感觉无与伦比,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前几天,我在读笛卡儿,他的作品,字里行间流露出一股自在、优雅和清明。真是美!”

“我真的爱你。可惜有时候,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难免会让别人不快乐。”

>>
“我那时觉得需要暂时放下书本一阵子,”他说,“我连着两年都每天看八到十小时的书,所以决定到一家煤矿去做工。”

“我觉得从事几个月的体力劳动挺不赖的,可以借此理清思绪,帮助我面对现实。”

>>我有很多时间都在思索,反复问自己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归根究底,我纯粹是运气好才苟活下来。我希望能有番作为,却不知道该做什么。以前,我对上帝没什么特别的想法,那阵子却开始想起他来了。我不懂为什么世上会有邪恶,明知自己很无知,却又没有人可以请教,但是我很想学点什么,就开始胡乱读起书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恩西姆神父。

>>“印度人认为,这就是西方人做不到的地方,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工厂、机器和产品,往往想在物质中寻找幸福,但是幸福必须通过精神取得。他们觉得,我们选择的道路是自取灭亡。”

我们是一群全世界最伟大的理想家,但是我认为目前的方向错误,最伟大的理想应该是自我实现。”

“但是你想想,你凭一人之力,怎么影响美国这个停不下来、庸庸碌碌、目无法纪又极端个人主义的国家呢?你干脆空手去让密西西比河断流好了。”

"但是懂得予以尊重,这就足以影响下半辈子。如果一个人变得纯洁完善,风骨就会名闻遐迩,追求真理的人自然会接近。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

“我并不在乎书评,也不指望书会大卖,只会印固定的数量,寄给印度的朋友们,以及少数可能会感兴趣的法国人。书本身并不重要,我之所以写出来,是因为想丢掉搜集来的素材,出版则是因为想看到最终的成品。”

>>他没有抱负且淡泊名利,出名只会让他倒尽胃口,因此可能满足于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他为人太过谦虚,不愿当别人的榜样。不过他也许认为,终究会有某些人受他吸引前来,宛如飞蛾扑火,共享那温暖又带着光亮的信念,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他也许觉得,只要无我和无求,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三)一些启发性文字

>>
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场豪赌,失败的人不胜枚举,成功的人寥寥无几。

>>
“爱情就好比航海技术很差的水手,颠簸的航程会让人受尽各种折磨。不过,如果你和拉里之间隔了一片大洋,你就会恍然大悟,刚开始那点难以忍受的痛苦,以后竟然会变得微不足道。”

“算是吧,以前经历太多风风雨雨了。我只要陷入单恋的痛苦,就会立刻去搭邮轮出海。”

>>
一般人在热恋时,常会编造各种借口,来说服自己凡事跟着感觉走。我猜想,这也许就是不幸的婚姻为何那么多的原因。这就好像你明知某人是骗子,但因为交情深厚,所以偏要把事情托付给他,只因不愿相信骗子会重视利益到牺牲友情,认为即使他对人再不老实,也绝不会辜负自己。拉里的意志坚定,不肯为伊莎贝尔去牺牲自己喜爱的生活,但失去伊莎贝尔可能比他想象的还难熬。说不定他跟多数人一样,得了便宜还想卖乖。

>>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占有欲很强?你把格雷描述得诗情画意,又说他爱你爱得不可自拔。我相信两者对你都很重要,但是你漏了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你觉得可以把他捧在你那小小的掌心里,而相较之下,拉里永远都在你的掌握之外。你记得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吗?‘不羁之情人,汝永远,永远吻不着,再接近亦属枉然。

>>
你有没有想过,轮回足以解释人世的恶,以及恶为何存在。如果我们的恶报是前世造孽的结果,就可以释怀地接受,并且在今生努力行善,来世就会少受些苦。但是,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只要硬着头皮就行,教人不能忍受的是看别人受苦,毕竟看起来通常不是罪有应得。如果你能说服自己这是前世的业,就会心怀怜悯,尽力助人减轻痛苦,也理应如此,但是没理由觉得愤恨不平。

“可是,为什么上帝一开始不创造没有痛苦和不幸的世界呢?那样就没有前世的功过可言了。”

“印度教徒会说,没有所谓的开始。从古至今,个人灵魂就与天地同存,本质则由前世决定。”

“但是这种纯属知识的概念,要怎么用来安慰受苦的人类呢?大家总希望有个亲近世人的神,遇到困难时可以向他寻求慰藉和鼓励。”

"或许在遥远的未来,人类有了更宏观的视野,就晓得要在自己灵魂中寻求慰藉和鼓励。

>>
帮助他们摆脱私心、情欲和感官的奴役,叮嘱他们要静思、克制、谦虚、退让、专心致志,并热切向往自由,就可以超脱轮回。

大师的教诲很单纯:人往往妄自菲薄,智慧才是解脱之道;救赎不必靠出世苦修,只要舍弃自我即可;行事不为私利,能常保心地纯洁;责任就是契机,让人学习放下小我、成就大我。但是他最令人钦佩之处,并非种种教诲,而是他的为人,既慈祥、宽宏又圣洁。

我非常快乐,觉得终于找到想要的答案。


这本书当然还有很多小点让我颅内高潮hhh。但确实篇幅有限啦。
最后贴上拉里对苏菲的评价,希望都能遇到相互看见、互相欣赏的知音。

>>她有很美的灵魂,热情、慷慨且志在必得,还有崇高的理想。即使到了人生尽头,她选择自我毁灭的方式,也像是伟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