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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4-03-08 08:22:16归属于读书笔记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作者余华,1960年生,嘉兴市海盐县人,中国当代作家。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确立了先锋作家的地位。其作品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1998年,凭借小说《活着》获得意大利文学最高奖——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被授予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该小说是余华的长篇小说,写成于1995年8月,首次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2000年4月,入选韩国《中央日报》评选的“100部必读书”。2003年,英文版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同时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该小说曾被翻译成英、法、荷、意、日等多种文字出版,韩文版在韩国热卖。

读完本书最后一行文字“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在阅读本书的五天中,许三观似乎就生活在我的身边,我似乎亲身去过了许三观爷爷生活的那个村庄,似乎与阿方、根龙、何小勇、许玉兰、方铁匠、来顺、来喜、李血头都很熟悉,似乎亲身经历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似乎亲眼目睹了许三观的每次卖血,二乐背着一乐前往渡口的那个夜晚似乎我就跟在身旁,现在合上书,就感觉这些人一下都离开了,甚是失落。

余华用它锋利又尖锐的匕首在历史的皮肤上划开一道口子,将血淋淋的过去展现到现在,让后来的人看到口子里的世界。

该小说共29章,从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写起。主人公叫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工人,他一生卖过12次血,每次卖血前都要喝很多水,因为这样子身体里的血就多了,每次卖血后都要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第一次卖血是从四叔家回城里时遇到了正打算去卖血的根龙和阿方,为了证明他很结实,于是去卖了血,得了35元,这在当时是一大笔钱,他花了八角三分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了饭,取了这个女人做妻子。这里有个情节描写的很好,许三观去见许爹时说:我姓许,你也姓许,我和许玉兰的生的孩子也姓许,你们家不算是断了香火,我算是做了上门女婿,许玉兰要是嫁给别人,你们家就真的断了香火,许爹觉得有道理,便成了这门亲事。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帮着三乐打架,把方铁匠儿子的头打破了,人家要他赔钱,他没有,方铁匠就拉走了他家所有的东西,许玉兰难过地说自己积攒了十年的家业没了,于是他去卖血了。

第三次是因为林芬芳,这个“林大胖子”是许三观的初恋情人,林大胖子踩在西瓜皮上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去卖血了。这次事件,因为许三观送的礼物太多,还是让林大胖子的男人发现了,这个男人说我老婆腿都摔断了,你还要逼她,看到此处又滑稽又无奈。

第四次卖血是“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为了让家人吃上饭,他去卖血了。这一次卖血也有个生动的描写:许三观过生日这天,他把三乐叫到跟前问想吃什么,三乐说想吃五片红烧肉,他便比划着说了一遍红烧肉的做法,后面的二乐和一乐也是如此,最后给许玉兰做了清蒸鱼,给自己炒了猪肝,说完后一家人更饿了。这57天,他们喝了粥只能躺着,只要一动就会很饿,几乎要饿死,于是去卖血,然后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去吃面条,给了一乐五角钱,让去买个红薯吃。一乐是何小勇和许玉兰犯了生活作风问题所生,许三观也最爱这个孩子,可惜不是亲生的,这次卖血的时间段内,因为作风问题,许玉兰还被批斗过。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他在送一乐的路上卖了一次血,将钱全部给了一乐,并让一乐给二乐分一点。这次卖血对我的触动是最大的,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父爱的深沉,更加证明他对这个非亲生儿子的爱一点都不吝啬:他们在街上走着,许三观突然站住说你等等我,然后跑去了医院卖血。这次卖血让我感觉很突然,就像父亲送你出门,走在街上突然看到橘子要去给你买一点一样,悄无声息的父爱,没有做作没有迟疑。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能把二乐抽调回城,请二乐的队长吃饭,这次是许玉兰唯一一次求许三观去卖血。这次卖血也有个插曲:由于他刚卖完血又去卖,李血头不让卖,恰好这时遇到了前来卖血的根龙,根龙求情后李血头才让许三观卖了,同时根龙说阿方因为卖血身体已经败掉了,他俩去胜利饭店吃炒猪肝时,根龙突发脑溢血死在了医院里,这个事让许三观产生了害怕。

第七次到十一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但这远远不够,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卖血,频繁的卖血让李血头不再理他,他便计划从家到上海,一路卖血卖到上海,沿途共有六个地方上岸,他就在那六个地方卖。这次卖血许三观已经五十多了,他隔三差五的卖血差点要了命,其中一次卖血后被医院抢救输了700毫升血,他要医生抽回去,因为他总共卖了400毫升,医院却卖给他700毫升,他要留着钱给一乐治病。

去上海的路上他认识了来顺来喜兄弟,这两人给我很多的感触,他们就像第一次去卖血的许三观一样,只不过当初是许三观被两个人带着,这次是他带着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第一卖完血都感觉还有用不完的力气,这似乎是一个死循环,是作者告诉我们这种苦难的日子还会延续。

第十二次许三观是为了自己,他路过胜利饭店时想吃炒猪肝了,他便去卖血,但被年轻的沈血头嘲讽辱骂,说他的血是猪血,只有油漆匠才要,许三观哭了,敞口胸口的衣服,让风吹着,任由眼泪流下来,然后在城里一直转圈。有人叫来了三个儿子还有许玉兰,三个儿子嫌他丢人,许玉兰骂三个儿子没良心,说你爹卖血把你们养大,你们喝着他的血,还要嫌弃他给你们丢人,余华此处用了很短的文字概括了许三观卖血的次数和原因。

这次血没有卖成,许玉兰带着许三观去吃了三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一瓶黄酒,许三观说这次是他吃的最好的一次,然后说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骂着沈血头,也骂着这个社会,骂着后来这些人。

大概的故事线路便是这样,这期间又夹杂了很多的社会背景,对这些背景加以讽刺和批判,让主人公更加的具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描写某人坐在书桌前发号施令的景象,栩栩如生。同样是余华的小说,《活着》早早搬上了荧幕,因为那讽刺批判着旧社会,但这部小说至今没有被国内拍成影视作品,而是被韩国人买去版权后排成了电视剧。

许三观是一个悲喜交加的角色,他有年轻人的勇敢,又有着幽默,为了男人的尊严,他要在躺椅里享受,他不带一乐去吃面条,又有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为了孩子他豁得出去,为了生活他能隐忍。为了一乐拼尽全力,不惜卖掉身上所有的血,这份父爱也是深沉的,当他的血没人要了以后,他想到以后家里再有什么风波自己没有办法时,他又难过的哭了,这份对家庭的责任也很深沉,他一生靠着卖血度过了所有的困难。

我们每个人都是许三观,不论1995还是2025,许三观一直都在,你我便是,他卖的是血,你我卖的是时间、体力、感情等等,每个人都被生活和时代所困。

所有人都不想做许三观,但又不得不做许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