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兄弟》读后感
我喜欢《兄弟》这部小说,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宋钢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可能许多人会因为宋钢的偏执而不太认同他,反而更欣赏李光头那种精明能干、闯荡社会的劲头。对于宋钢的遭遇,我始终怀有深切的同情与理解;而对于李光头,我也并不讨厌——他身上的果敢与生存智慧,甚至有让我偏爱和佩服的地方。
曾看到有读者这样总结:“薄情的人风生水起,深情的人挫骨扬灰。”他们将李光头、周游归为“薄情”一类,因为李光头曾拿林红的隐私换取利益,也曾利用兄弟情谊对宋钢进行道德绑架,甚至还在宋钢下落不明时与林红纠缠不清;而宋凡平、宋钢则被视为“深情”的代表——宋钢在父亲被关押后主动担负起照顾李光头的责任,自己饿着肚子却把唯一的大白兔奶糖全都留给李光头,甚至在李光头创业失败时,依然分给他自己仅有的半碗饭。
然而,仅以“薄情”与“深情”来定义他们,在我看来不免有些简化。正如莎士比亚之所以伟大,正是因为他笔下的人物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符号,而是充满了人性的矛盾与复杂。在《兄弟》中,李光头与宋钢同样如此——他们的性格是多面的,行为背后往往交织着时代、处境与情感的多重拉扯。
在李光头对宋钢的感情上,我觉得那是真的,也是深的。李光头未必懂宋钢的精神世界,但这从不妨碍他一心一意地守护着宋钢。第一个月发了工资,李光头二话不说,就让宋钢拿去买眼镜。后来宋钢和刘作家争执,李光头还是二话不说,上去就把刘作家揍了一顿。可轮到李光头最难的时候——要饭、落魄、最需要人拉一把——宋钢却和他一刀两断。后来李光头翻身了,发达了,他没计较。他第一时间找到宋钢,跟他说:我已经是远大前程船的船长了,宋钢,你来做大副吧。得知宋钢生病,他又偷偷塞钱过去。他没怎么开口说过那些旧事,可该做的事,一件没落下。
余华大概是最会写悲剧的喜剧人。再凄惨的事,到了他笔下,都沾着泥土气,透着滑稽劲儿。让你疼,又让你忍不住笑,是那种从心底翻涌上来的、没办法的笑。
我印象最深的,是宋钢小时候瞒着爷爷,独自进城找李光头。他站在门外,流着鼻涕,对着被锁在屋里的李光头说:“李光头,我想你了。”他从兜里掏出自己都舍不得吃的大白兔奶糖,隔着门递进去。两个孩子就那样,一个在屋里,一个在屋外,说了很久的话。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想起自己小时候,和伙伴在巷子里疯跑的日子。
还有后来,宋钢爷爷去世,他来投奔李光头。李光头远远看见高个子宋钢站在门口,跑过去,却又不声不响绕到他身后,抬起脚,使劲蹬在他屁股上。宋钢一个踉跄,还没站稳,就听见身后传来李光头的大笑。接着,两个人在家门口追逐、打闹,李光头还使出了小时候那招扫堂腿。
可是,就是这样两个人——从小相依为命,把彼此当过唯一依靠的人——怎么就走散了呢?
有人说,性格决定命运。道德感高的人,像一支为他人燃烧的烛火,光越亮,自己消融得越快。而那些活得自在的人,如同穿堂风般轻盈,却不照亮任何角落。
宋钢,就是那支烛火。“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他这一生,单纯、固执、死板、懦弱,每一步都走在良知的窄径上,一步不敢偏离。他的人生里挤满了李光头和林红,唯独没有自己。
他先是让出了爱情——因成全李光头,把心爱的林红推远。后来,又在妻子的逼促下,与李光头割袍断义,亲手阉割了那份手足情。我想,他内心深处,从未停止过愧疚。尤其是当李光头创业失败、潦倒到无米下锅时,他选择的却是一刀两断。
因为他一直记得,对妈妈的承诺。“妈妈,你放心。只剩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裳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穿。”
后来,宋钢失业了,日子过得拮据。而李光头,发达了。可宋钢宁可自毁身体去干苦力,也不肯向弟弟开口。那不是倔强,是愧对。他觉得自己辜负了母亲,不配享用李光头的施舍。
有书友说,前半部的宋钢看着是聪明的,后半部却像失了灵气,沦为工具,被强行降智。他们觉得,这是写作需要。
我想说,不是宋钢变蠢了,是我们不太习惯去理解这样的道德感。承认他人的崇高,有时会让自己的狭小无处躲藏。
说起李光头,他是个充满争议的人。但有一点不能否认:他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认真看看的东西。说来也怪,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觉得苦难落在李光头身上,也带着几分幽默。他好像有一种天赋——再难的事,也压不垮他那种天生的轻盈。
第一,他从不内耗,不为未发生的事情焦虑。
小时候和宋钢偷吃了父亲藏在枕头里的大白兔奶糖。宋钢一想到父亲回来要挨打,吓得哇哇大哭。李光头呢?他专心致志地嚼着糖,一脸无惧。父亲还没发现,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就这一口糖,能吃出天塌下来也不耽误此刻快活的本事。多少人有?
如果我能早点明白“如果我真的错了,法律会惩罚我,但我现在要犒劳我自己一顿大餐”这句话的含义,或许我的人生能够少走一些弯路。
第二,他敢想敢干,从不被“我不配”绊住脚。
喜欢林红,就大大方方去追,哪怕两人之间隔着天堑般的差距。他不在乎,他甚至敢登门拜访。多少人因为自卑,错过了本可以抓住的机会。如果我早一点学会像李光头那样——不那么在乎差距,或许人生又能少走一些弯路。想做生意,就辞了福利厂厂长的铁饭碗,跑到上海卖服装,一个门外汉闯进完全陌生的行当。他没经验,但他有胆。
第三,他乐观,摔倒了不趴着。
追林红失败了,他说:“我在哪儿摔倒,就在哪儿爬起来。”不是赌气,是真心这么想。后来林红和宋钢在一起,骑车路过他,故意在他面前做出亲昵的举动,扬声问“这是谁家的落水狗”。他没躲,也没臊,只回了一句:“来日方长,谁是落水狗还难说。”这种自信,不是装出来的。
第四,他外向、热络、不怕丢脸。
脸皮够厚,却也不惹人烦;没架子,跟谁都能聊两句。他不怯场,不避嫌,走到哪儿都能钻进人群里。这世上成事的人,多半都有这股子“混不吝”的热乎气。多少人因为自己的出身,或是一些说不出口的东西,始终不敢正视自己,不敢让任何人知道。他们拼命藏,小心躲,却偏偏因为这些,错过了无数本该抓住的机会。
李光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他的活法,确实有几分值得咂摸。
李光头的“利己”中藏着生存的无奈与韧劲,宋钢的“牺牲”里亦带有固执与脆弱。或许正是这种难以简单评判的复杂性,才让这两个角色如此真实,如此令人难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