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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读书笔记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3-06-19 07:22:02归属于读书笔记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笔记

《富兰克林自传》作者自然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本人(Benjamin Franklin  ,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美国的政治家、科学家、印刷商和出版商、作家、发明家,以及外交官,美国开国元勋之一 。这既是一本美国传记文学的开山之作,又是一本摆在几乎所有书店历久弥新的畅销书。

本书共分为《自传》、《致富之路》和《年表》三个部分,其中《自传》则分为四部,在第一部和第二部中间附录了别人给富兰克林的两封信。富兰克林六十五岁开始写他的《自传》,第一部于1771年写于英国温切斯特,第二部于1783年写于法国巴黎,第三部于1788年写于美国费城,第四部于1789年可能写于美国费城(原书注释如此)。

之所以如此详细的描述时间线一是想说明富兰克林写此书时已经功成名就,虽然是写给自己的儿子威廉,但表达的是一切以完善自我、造福社会为主旨,一切从教育后人处着眼。

“我之所以这样毫无顾忌地强调自己的勤奋,尽管有自吹自擂之嫌,目的无非是让读过它的子孙后代们看到在这段叙述中勤奋产生的于我有利的效果时,就可以知道这种美德的用处了。”

二是《自传》里写的事情最晚到1758年,应该说是一部并未完成的自传,那时候他作为外交家和公仆的最伟大的成就尚未告成(他与杰斐逊于1776年共同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因此并未完整展现他真正的思想深度和成就的广度。

在思想史上,18世纪被称为启蒙时代又被称为理性时代,主张理性就要推崇科学,破除迷信;在政治史上,18世纪是一个革命的时代,美国1776年的独立战争,法国1789年的大革命皆发生于此;在文学艺术史上,18世纪是新古典主义兴盛的时代,他们反对文艺复兴时代的热情奔放、辞藻浮华的风气,再次推崇古希腊罗马经典作家的创作规范。

富兰克林可以说是18世纪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相信做到功德圆满是我们的利益之所在,但这纯属想入非非,它并不足以防止我们跌跤,必须破除陋习,树立良风,我们方能对一种沉稳一贯的正直行为有所依赖。他把这些美德归入十三个名目,每一个名目附上一条简短的规诫:


一,节制。饭不可吃胀。酒不可喝高。

二,缄默。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谈。避免碎语闲言。

三,秩序。放东西各归其位,办事情各按其时。

四,决心。决心去做该做的事情,做就做到心想事成。

五,节俭。不花于己于人没有好处的闲钱,杜绝浪费。

六,勤奋。珍惜时光。手里总忙有益之事。剪除一切无谓之举。

七,诚信。不害人,不欺诈。思想坦荡,公正;说话实事求是。

八,正义。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行为永不沾边,利公利民的应尽义务切勿放手。

九,中庸。避免走极端。忍让化冤仇。

十,清洁。身体、衣着、居所,不许不干不净。

十一,平静。不可为小事、常事或难免之事搅乱了方寸。

十二,贞洁。少行房事,除非为了身体健康或传宗接代;千万不可搞得头脑昏沉,身体虚弱,或者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平静或声誉。

十三,谦卑。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单独就人性考虑,恶行并不是因为遭禁才有害,而是因为有害才遭禁,因此具备美德是每个人的利益之所在,因为人人都希望今生幸福......我逐渐确信人际关系中的真实诚信,正直对于人生的幸福至关重要,我写成了决心书,在有生之年实时躬行实践......人的幸福,因撞到千载难逢的大运而得者为数寥寥,由日积月累的小惠而生者比比皆是。”

《自传》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富兰克林不止真诚的阐明了观点,还提供了他自己的方法论,我以为一个功成名就的父亲在给自己儿子的信里所记录的内容是完全值得每一个人认真对待的。作为富兰克林的推崇者之一的查理.芒格就是如此做的,芒格的《穷查理宝典》本身就是向理查.桑德斯(“穷理查”,富兰克林的笔名)致敬之作。

人可以不成功,但最好能幸福,所以我们应该有适合自己的规诫,具备符合普世价值的美德。

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最伟大的先驱者和美国民主的缔造者之一,著名的科学家、出版家、外交家、政治家、哲学家和实业家,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曾参与起草并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富兰克林1706年出生于北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他在家中的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烛和肥皂制造的小商人。富兰克林少年时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困顿,被迫辍学,12岁时,父亲让他到哥哥的印刷铺里当学徒。学徒的日子是艰难的,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自学,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地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开始在费城独立经营印刷工厂。从此,富兰克林的事业生涯开始蒸蒸日上,开始创造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报》;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型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与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而当美国制宪会议因为联邦体制问题争论不休时,富兰克林又欣然前往,进行调解。1771年,他出版了改变无数年轻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地记叙了富兰克林的成长历程,告诫年轻人积极向上,在世界上影响深远。一个人在如此众多的领域成就斐然,美国历史上几乎无人能及。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逝世于费城,美国人民为他举行了最隆重的葬礼,他被誉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公民,受到各国人民的敬仰。富兰克林以自身的努力创造了一个不朽的神话,造就了一个属于他的时代,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

最近读了两本毛姆的小说,正好引用一段毛姆对《富兰克林自传》的评价:

我想从一本创作于18世纪的作品开始。自传一类作品在文学史中所占比例很小,而在这为数不多的自传中,没有哪一部比《富兰克林自传》更具有经久不衰的趣味性。这本书语言质朴,这一点正如作者本人。

我们都知道,富兰克林师从名家,故而其语言轻松明快,这本书的有趣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叙述,更在于富兰克林对于自身生动而真实的刻画,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国人对富兰克林总是带有诋毁之意,他们说他人格有缺陷,他的那些箴言毫无价值,他的理想也极为卑劣。他固然不是个浪漫主义者,却精明而勤奋。他是一位出色的商人。他希望自己的同胞一切安好,但他的机敏也不容许他被同胞所蒙蔽,他总是非常巧妙地利用他们的失败而达成自己的目的。有时候,这些目的很自私,但大多数还是于他人有益的。他热爱生命中的一切美好事物,但也能平静地接受任何挫折。他勇敢而豁达,是一位很好的伙伴。他迷恋酒色,并对此没有丝毫的掩饰。他的才艺简直数不胜数,他的一生幸福而有意义。他为他的国家、他所在的州、他居住的城市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在我看来,他是美国人民的典范,正如约翰逊博士是英国人民的典范。他之所以没有得到本国人的认同,我认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从不玩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