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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斯通纳》有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5-09-19 08:57:06归属于名著读后感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读《斯通纳》有感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每次我外出——无论是去玩还是去开会,都能很高效地在几天时间内读完两三本书。

平时在工位,哪怕是闲下来摸鱼玩手机也不爱翻书,而出差的路途中,哪怕在万米高空的飞机上颠簸也仍能读得进去。

这次外出途中读完了一本比较小众的美国的小说——《斯通纳》。

它是美国作家约翰·爱德华·威廉斯所著,1965年出版后只卖了2000册,但在50年后被重新发现并受到追捧。

《纽约时报》甚至评它为“世间最完美的小说”。

好莱坞演员汤姆·汉克斯,就是饰演《阿甘正传》中男主的那位,在接受《时代》杂志采访时说《斯通纳》是他最喜欢的小说之一。

更有甚者认为这本书是人生必读,但这样一本名不见经传的小书究竟价值几何?

接下来,就来聊聊这本书与我的读后感。

01

《斯通纳》——劲头在后面的一本书

这本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斯通纳平平无奇的一生。

斯通纳是来自农场的孩子,小时候成绩优秀,后来进入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

在大学里,他受到教师的启发,从农学转到了文学,最终取得博士学位。

后来,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

他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与妻子伊迪丝的关系很失败。

伊迪丝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接受保守主义教育,性格古怪。

他们育有一女,但妻子后来将关注点转移到女儿身上,限制了斯通纳与女儿的交流。

在学术方面,斯通纳因为坚持学术标准而得罪了系主任。

他拒绝让一个不学无术的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因此受到打压排挤。

斯通纳也有过一段外遇,与旁听生凯瑟琳因为相互爱慕而发生了关系,相比与其妻的因为义务而维系的婚姻生活,他认为这才是真的爱情,但后来因无法抵抗外界的压力而分手。

斯通纳在六十多岁的时候患上癌症,选择静静地离开,不愿成为任何人的负担,他回顾了自己的一生,最后捧着一本书死去。

尽管斯通纳的一生看似平庸失败,但他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当然,国外文化强调个人主义,追崇忠于自己的感受,我们眼中婚内出轨、背叛感情在他们那儿罪孽似乎没有那么深重。

书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是作者想借斯通纳的一生传递给读者的忠告:“即使不能拥有美好的人生,也要拥有美好的人生观。”

斯通纳的故事告诉我们,即使前方的路崎岖难行,可也别停下来;

活着有时候的确没意思,但活下去就懂了。

他用一生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不是只有赚大钱才叫有价值,能把自己活明白、能扛起自己的责任、关爱自己的家庭,就值得此生无憾。

全书一共两百来页,比较简短,前半部分读起来枯燥乏味,唯一吸引我读下去的动力在于主角斯通纳靠不断读书然后高校任教、实现了阶层跨越。

而这正是我想实现的人生,我企图从这些故事里获得一些对自己将来的人生有益的启示。

而读到书本的后半部分,斯通纳搞定工作、风风火火迎娶妻子,然后在工作中与人打交道,

再到后面婚姻名存实亡,走向出轨。

一系列情节拉高了故事的趣味性,阅读的过程顺畅下来。

虽然全书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颓丧消极之感,就像一个老人临终前用虚弱的体力回忆自己的一生,

但这种消极并不会打击到读者,而像是看透人生沧桑之后的无何奈何和欣慰释然。

当我去查阅作者的人生经历,我发现斯通纳的很多经历就是作者的经历。

因此,这本书消极的命运感可能很多就来自作者自身的人生感悟。

我觉得一名作家的一生经历有限,他能将自己一生大多数经历凝练成一本书中,那这本书就成了他的人生之作,是最能够代表他的作品,或许《斯通纳》就是约翰·爱德华·威廉斯的人生之作吧。

02

博士生读《斯通纳》的独到感受:一条眼巴巴追求的人生路径

如前文所说,这本书描写的就是一个农民子弟进入大学,读到博士然后高校任教的人生。

这样一条职业规划是大多数博士生眼巴巴追求的人生。

因此,当一名博士生去读这本书就像在提前审阅自己的人生,书中的故事是的有可能会在不远的未来发生在读者自己身上的。

这样的感受很奇妙。

我以前读过写商人一生的小说也读过写农民一生的小说,第一次读写一名高校教授的一生的小说,感到视野打开了。

是啊,人世间各色各样的职业,每一种职业背后都代表一类独特的人生轨迹。

世间有多少种职业,理论上就该有多少种书写从事这些职业的人物的书。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他因自己独特的气质和个性走出的一生履历同样具有独特性,

要想这种独特性不因生命的消逝而泯灭,就可以将自己的一生写成一本书,还得是趣味性和价值性不俗的书,这样才值得流传下去。

百年之后,肉体早已不见,但你的故事却会在一个陌生人的阅读中与他的灵魂产生共振,你,早已不存在的你,仍然对这个世界发挥着微薄的影响,想来便觉得很有意义。

读博的最佳出路是高校任教,斯通纳读博的时间点是二战的美国。

他不用经历当下我们学历贬值下的博士求职压力,顺顺利利就进入一所不错的学校任教,一转身就从学生的身份切换到教师的身份,

而如果一本书写当下博士生的故事,那读博期间未来职业的未知带来的压力将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博士生读斯通纳的故事,就像狗子眼巴巴望着摆在桌上吃不到嘴里的骨头,馋死了。

当然,成功入职之后,冠冕堂皇地拿到一个教授的职称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搞女学生是不该馋的。

不过,世风日下,高校教授变禽兽的现实案例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于是,我们得到这样的启示:如果曾经像一条狗一样眼巴巴盼望吃到一根骨头,等费尽辛苦吃到嘴里之后就不要轻易毁掉得来的一切。

常怀畏戒之心,君子慎独。

03

人生中的大事往往过于随意,小事却能改写了命运

斯通纳的婚姻带给我另一种感受:人生中的大事往往被我们处理得过于随意。

斯通纳爱上一个中产家庭的女人伊迪丝,他们几乎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就从热恋走向了婚姻。

而婚后真正的熟悉了解才刚刚开始,矛盾爆发,此时又有了下一代的牵制,两人都无法全身而退,只能任由这样错误的婚姻名存实亡,

下一代在这样畸形婚姻关系生长出来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得到的关怀可想而知,而这又将对下一代的一生起到怎样潜移默化的影响呢?

所以有句话说上一代犯的错误往往是下一代来买单。

类似这种情况、这样的家庭绝不是少数。

老祖宗有句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我后来常常咀嚼这句话,越思考越觉得很有道理。

活到中年,一个人也差不多明白了人生中的大事其实就那么几样,《斯通纳》告诉我们的是这几样大事不应该被过于随意地做决定,发挥理性的力量,认真分析利弊,有时候即使心痛也必须割舍什么。

斯通纳失败的婚姻说明了人生大事不应随意,而他坎坷的职场经历却说明了小事往往能够改写命运。

虽然坚持原则,没有给不合格的学生放水,但之后却因这么一件小事得罪了系主任,从此给自己招来许多无端的麻烦。

此外,出轨女学生也可以说是一件小事,虽然在斯通纳的嘴里那是迟来的爱情,可爱情也有柏拉图式的爱情,

如果这段“爱情”没有肉体的连接斯通纳是否还这样满意?我不敢肯定。

用李敖先生的话来说,这就是一件“大头管不住小头”的事。

事情很小可产生的麻烦一点也不小,搞臭了自己,玷污了他人,徒留旁观者的耻笑。

小事往往会改写命运。

为此,当我们察觉到一件小事愈演愈烈大有小事化大之势就要谨慎评估甚至不惜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资源去“灭火”,将有可能产生的更严重后果及时扼杀在摇篮之中。

04

学术的人生何尝不是“纸糊老虎”的一生

回到《斯通纳》一书,作为高校教师的一生,作者对他的学术生涯着墨甚少,似乎其中也有别样的考量。

一来,学术研究的内容只会让读者感到无聊,无助于故事情节的衔接;

二来,科研取得的那一些平庸的成就和虚名不值得吹捧,那些所谓的学术贡献可能并不对社会进步有丝毫的作用。

就像今天最专业权威的学术论文只有搞科研的硕士博士和老师们在读,大众根本读不到也不会读这些专业性极强的内容。

如此看来,学术的人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人生呢?

从单纯的一门养家糊口的活计来看,确实不错,工作内容轻松,有寒暑假大量的时间照顾家人,薪资也适中,待遇不错,还享有社会名望,越老越吃香,

而从实现人生价值、为推进人类社会进步发光发热的角度上看,学术的人生可能又是另一幅模样了,

绝大多数的科研工作者所从事的都是平庸的研究甚至意义浅薄的研究,真正一下子深远改变人们生活的科研创造如凤毛麟角。

因此,就像李鸿章晚年给自己一生总结的那样,学术的人生到头来可能也只是“纸糊老虎”的一生。

前者的思考是务实的角度,后者的思考是务虚的角度。

国人都务实而聪慧,因此博士毕业生人数连年暴涨,大家都蜂拥而来,想吃学术这碗饭。

可是务虚地想,先是花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拿学位,把最年富力强的时间都投入进无聊枯燥的文献论文中,

然后拿完学位证、毕业证一头扎进象牙塔,似乎一生都没有进社会的大染缸里打过一个滚,

虽然这样的人生看似平坦顺利,却也少了很多波折起伏的风景,某种程度上这是不是也算一种人生的遗憾呢?

05

摘抄

有时,沉浸在自己的书本中,他会想到还有那么多东西不知道,还有那么多东西没有读过。他辛苦追求的宁静,当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时间那么少,而要读的东西那么多,要知道的事情那么多,这份宁静开始破碎了。

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一场战争不仅仅屠杀掉几千或者几万年轻人。它还屠戮掉一个民族心中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永远不会失而复得。如果一个民族经历了太多的战争,很快,剩下的就全都是残暴者了,动物,那些我们——你和我以及其他像我们这样的人——在这种污秽中培养出的动物。

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有很多人类的战争、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历史著作中也没有记载。要记住这个,当你试图决定要做什么的时候。

一个人必须得准备好为自己的信念忍受痛苦。

他好像可以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意识从盛放它的躯体里移出来,他观察自己时,就像一个熟悉得有些古怪的陌生人在做着熟悉得有些古怪的事情,自己不得不做。这是一种他以前从未体验过的分裂。他知道,自己应该遭受其困扰,但他已经麻木,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这事很重要。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

这个问题蹦出来有着最显而易见的原因,是从他变化后的生活中蹦出来的。他相信,这个问题是这些年日积月累中来的,是从各种偶然事件和限制中来的,是从他开始对这些东西的领悟中来的。他从这种可能性中获取一种阴郁和具有讽刺意味的快感,这种可能性就是,他努力获得的小小学问启发自己达到了这样一种认识: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他没有想过,面对外人,面对这个世界,他要显得像什么样子。一时间,他认为自己显示出的样子就是他必须显示的样子。伊迪丝说的就是他看到的部分。他看到过一个身影,轻快地穿校在吸烟室的铁事中,穿过廉价小说的书页——一个可怜的小伙子进入中年,被妻子误解,试图让青春重放光彩,找了个年龄比自己小的姑娘,笨拙、傻乎乎地找到自己不曾有过的青春,一个愚笨、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小丑,世人出于别扭、同情、蔑视而耻笑着这个人。他极力凑近看着这个身影,可是他看的时间越长,这个身影变得越不怎么熟悉。他看到的不是自己,他忽然明白,这个影子谁都不是。

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