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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5-08-24 08:59:33归属于名著读后感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情人》读后感

表面上这是一本书,实际上是一 译本序;二 情人;三 乌发碧眼;四 人们为什么不怕杜拉斯了?五  我的师承。咱们一篇篇的聊聊。
首先-译本序。译者是 王道乾,上海文艺出版社把这本书带到我们的面前,最主要的就是向读者介绍,以及让读者记住 王道乾 这三个字,这位已经逝世的、优秀的诗人、译者。(至于为什么要记住?因为这个出版社、大学等目前掌握话语权-在D的这些文艺工作者-的人极有可能就是大师的徒子徒孙,他们不能被诟病 数典忘祖。)(顺便插一句-在野,最近抖音上有个博主-慕七七,让路人随机写一篇高考作文的下水文,有位高中毕业的民工大爷写的一篇《我的母亲》引爆全网,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确实感人至深。所以 纸媒在高贵什么?我是学文献的,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报纸、杂志等纸媒,广播、电视等媒体,抖音、微博等流媒体不过都是经验知识的载体,都是方便总结、交流、保存的工具而已。而且新生事物萌芽的时候,必然会遭受到“老一辈”的诋毁。诗、词、曲、小说莫不是这样。反正我是乐见其成的。关键是内核?最能准确、集中、高效的反映当下时代情绪的是哪个就是哪个,硬是PUA也不会有成效的,咱们老百姓会用脚投票-阅读量、点赞量、购买量。)

第二part-情人这部经典著作,终于也是读到原文了。确实不太好读,不是一般人会喜欢的风格,要不是这是我答应 黄荭老师的作业,真的读不下去,真的是弃文的那种。断断续续两个多月,我都是在嘈杂的火车上勉强读完的。(这本破书真的太难读了!这点我在讨论第三部分的时候再大肆吐槽。)
《情人》其实故事一两句话就能讲清楚,剩余多的文字是用来描述复杂的情感的。作者反反复复描述十五岁的“我”和情人相遇时的情景,那天的河,那天的渡船,那天我的穿着,仿佛“我”被困住那一天始终跳脱不出,所以全文始终弥散着淡淡的忧伤。我这个年纪读这本书,不会想象自己是主人公,幻想遇到白马王子的拯救(那我应该读《飘》,确实那个年纪我也读了。),而是深深的震惊与不解,一个15岁白人小女孩,一个金发碧眼的、青春靓丽的小女孩,为什么会甘愿和来自北方、黑发黄皮的的华裔作交易。原来真的存在着明晃晃的阶级,皮肤就是最好的证明。以及 金钱的力量真的是万能的。他竟然可以磨平肤色阶级的鸿沟。money真的是一个很好的衡量尺度,怪不得 人为财死。

白人小女孩的原生家庭,母亲重男轻女,大哥哥、小哥哥,殖民地学校的校长。其实也不是极端贫困的人群,但绝不是什么上流社会,来殖民地就是准备以小博大的,争得一线生机。但事实上一切都很难,生活、事业困难重重。(我的妄测,要结合杜拉斯真实家庭背景才能知晓,他们为啥要去殖民地,留在法国本土不好嘛,当然那个时候,西方殖民者到殖民地去也是正常现象,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在殖民地、种族的背景下,十五岁的我为了逃脱太平堤岸?为了帮小哥哥躲大哥哥?为了在母亲面前证明自己的价值?究竟是为了什么?又或者她与他的相遇又是不是蓄谋已久?情人,肉欲,潮水,反复出现的轮船,一个白人女孩和黄种男孩之间的纠葛,作者把它写下来究竟想表达怎样复杂的感情呢?我看下来就是唏嘘,不解主人公母亲的育儿观,原来西方、白种人家庭也存在重男轻女啊,哈哈哈~~~母亲对于大哥哥的无条件的偏爱,对十五岁的女儿的心理究竟留下了怎样的创伤?又是如何影响了“女儿”的命运抉择?后来“我”酗酒,婚恋不顺又与此有关吗?(也没啥好心疼的,决不要圣母心,写作的素材/源泉也是这里呢。)

这里插播一句。女主的原生家庭引申出我最近一个非常真诚的发问:生孩子到底是为了什么?(当然不期待得到标准答案,就像古往今来的什么是爱情的追问一样,我这里从各个角度尝试回答一下)为了弥补自己童年的亏欠嘛?补偿心理。把自己当年没有得到的都得到,走过的弯路都避开。可是孩子不是你的翻版啊。时代已经不同了,你的经验非常有可能禁锢住他,谁让经济还有周期性,时尚是一个轮回呢。为了把另一半捆在身边吗?浪子始终不会有归宿,这样终究是苦了孩子啊。你看王闪闪。当然也有少女妈妈把贝佐斯培养成世界首富(观此子行事风格,性格必有缺陷。)各安天命吧。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不在同龄人中掉队。用孩子的优秀、下一代的精彩来证明当年的棋差一着绝不在个人,而在于环境?有时替孩子想想呢,一山更有一山高,宁当山中富贵闲人,不做朝中乱世宰相。

第三part-乌发碧眼。什么玩意儿!《等待戈多》新流派的尝试吗?为什么有演员、剧本?到底是一男一女两个演员?还是几个?男的和女的在一个房间,还是女的和几个男的分别在不同的房间?他想表达的是什么?妓女?还是阳痿?还是怪异的性癖(濒临死亡)?每一个字都似乎在拉扯着我的理智。阅读一本书,理解一本书,总结一本书的精力是有限的,真的不想浪费在无意义的文字之上。截取一段原文请诸君品鉴。


第四part-人们为什么不怕杜拉斯了?非常得好!一篇短短的文字,为我找到了阅读《情人》,阅读杜拉斯的意义,而且格式非常传统,让我心悦诚服,有意义。首先肯定杜拉斯的文章确实难懂,读不懂是很正常的事情,那又是什么让杜拉斯火了起来呢。因为东方,西方读者变了,他们想了解东方,他们的感受力增强了。对于《情人》来说,小说的可读性是绕不开的环节,又一次证明了可读性没有那么强。(插播一句,我刚刚在上海书展上带回了马伯庸的最新作品《桃花源没事儿》,恰恰是可读性的另一个极端,看能不能挑战7小时读完纸质书。)1.《情人》的写作突破了自传这种文学样式的界限,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反复横跳,让规则限定的边界模糊。不是自传的意思,就是内容可以是虚构的,但又让读者误认为是真实,真真假假,全靠读者个人理解。2.陈述主体,第三人称明显比第一人称可触及的范围广。3.纵向聚合关系叙事。过去发生的事和现在的视角往复变动,青春时期与老年时期、天真无邪与酗酒时期两幅面孔合一,这两者间的鸿沟有多大,就让读者对往事有多好奇。4.情人这个人物的虚构实体,这要结合杜拉斯相同取材的不同小说来证明,文章举例了《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中的饶先生来对比,杜拉斯确实为了迎合读者,把这个形象做了调整。5.关于情欲的大胆描写。这在法国算事吗?当然法国气质是得体优雅,不是原始兽性,好奇他们所谓的合理与惊世骇俗的界限在哪里?
第五也是最后一部分-我的师承。包括腰封。都让 王小波来吆喝,酒香也怕巷子深。(嘿嘿嘿~王小波我也只听过鼎鼎大名而已,实际上一篇文字也没有拜读过)(同样的人物还有最近漓江文学奖的得主——刘楚昕《泥潭》,纸质书已经get,期待交锋)王小波也承认,同时在解除我们的戒心——喜欢杜拉斯的文字,确实是一件看似小众的爱好,但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可以拿出来交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