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作为该部作品的线索,贯穿始终。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二次血,在一次次卖血的经历中,让我感受到了许三观的成长与他作为一位丈夫和父亲的担当。第一次,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许三观卖了自己的血,娶到了自己的媳妇;第二次,许三观为了赔偿被大儿子一乐打伤的小孩,卖了血;第三次,为了给摔断腿的林芬芳买补品,卖了血;第四次,为了让家里人在艰苦时期能够改善生活,卖了血;第五次,为了送大儿子回农村,卖了血;第六次,为了请二儿子的下乡队长吃饭,好让儿子早日调回城里,卖了血,强撑着喝了酒;第七、八、九、十、十一次,为了给患了肺炎的大儿子一乐治病,卖了血,一路从家卖到了上海,一个月内卖了五次血,中途一次由于卖血过多休克,又被输血,不知这算不算是黑色幽默呢?第十二次,许三观为了吃炒猪肝和温黄酒,卖了血,这次他不仅没卖出血,还被血头羞辱了一番。“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有人同情许三观,觉得他被生活逼得太苦了,不得不去买血;有人嘲笑许三观,觉得他卖血前把肚子灌满水,能让血液纯度降低的做法愚蠢至极。卖血后饮酒的行为,更是不符合现代医学的要求;可我却佩服许三观,不是因为我觉得他卖血的行为很勇敢,而是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罗曼罗兰口中,“认清生活后,依然热爱生活的英雄主义。”最初卖血是为了自己,后来都是为了别人,大多数是为了家人,最后一次,他又重新为了自己而卖血——为了自己的自由。
“仇恨在时间面前不值得一提。”人生漫漫,很多当时觉得不可饶恕的人,回头来看,不过是一笑泯恩仇。许玉兰让许三观做了九年的乌龟,许三观为了报复她,上了林芬芳的床。即使是自己最喜欢的一乐,在想到不是自己的亲身儿子时,也会怒火中烧,区别对待。可在时间的抚慰下,许三观重新把一乐当做了亲儿子。在一乐的亲生父亲何小勇快要去世的时候,不计前嫌,让一乐去何小勇家的屋顶喊魂。后来,一乐肺炎需要钱的时候,许三观敲开了何小勇的妻子——那个瘦瘦的女人的家门,她们把自己家里用手帕包了又包的钱取出来,把所有的整钱都借给了许三观,总共十七元钱。曾经,她们因为一乐的事情破口大骂,可时过境迁,斯人已逝,生者间的仇恨早已被消解。人性的光辉,在这一刻闪烁。故事的结局,余华老师一改一贯的悲剧色彩,写了一个中国人都喜欢的圆满结局——许三观在许玉兰的陪伴下,吃了三碗炒猪肝,六两温黄酒。
余华老师的力量有时就是如此,润物细无声般净化心灵,让每一个普通人在字里行间读懂生活的真相,在真相中学会与自己和解,去默默感受生活中幸福的点点滴滴。愿你我都能在平凡的生活中寻找到自己的心灵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