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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潜规则》有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5-06-29 08:06:46归属于读书笔记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读《潜规则》有感

“潜规则”一词是吴思先生在1998年创造出来的,与我同龄,

人们知道和使用这个词也不过二十余年,算起来还是一个很年轻的词汇,

但我总感觉这个词表达的内涵又十分老成精炼,将人情世故里一些不便于放在台面上说的规矩和道理精准地形容出来。

在职场、官场、饭局、酒桌上,人们处事交际无不被这“潜规则”所支配,很多人痛恨“潜规则”的存在,但为了成事却又不得不屈服于“潜规则”,

也有人是这套规则下的既得利益者,自然出面维护这套规则同时也规训后来人服从这一规则。

当然,也有桀骜不逊的后生冲击这套规则,前段时间网络上流行的“00后整顿职场”的热梗就是一例明证。

可无论如何整顿,潜规则似乎始终生机盎然,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潜规则如同白居易诗中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是什么赋予潜规则这样顽强的生命力?

在读完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之后,对这个问题,我似乎窥见了一些答案。

01

什么是“潜规则”?


《潜规则》一书以历史为解读对象,作者以亦雅亦俗、亦庄亦谐的写作方式,叙述了历史上值得人们思考的大大小小的数起案例,

在生动、有趣地讲述官场故事的同时,作者透过历史表象,揭示出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上支配着社会运行的不成文的规矩,

并将其名之日“潜规则”,进而指出潜规则的产生在于现实的利害计算与趋利避害。

书中对于潜规则的定义、特征,潜规则阴影下皇帝、官员、百姓的不同处境与抉择,潜规则盛行的社会土壤,以及潜规则何时会萎缩,均有论述。

潜规则现象产生、盛行于我国的封建社会,但它一时还难以消失,历朝历代都设法通过制度加以约束但最后效果都不明显,如何消除潜规则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侵蚀和破坏仍是一件值得持续思考的事情。

作为概念的提出者,吴思先生阐明了潜规则的定义:

1、 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 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 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 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 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作者强调,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

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个联盟。

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02

太阳底下无新事,

潜规则上下五千年


《潜规则》一书中,作者对历朝历代官场上的陋规旧习顺手拈来,通过讲解那些贪官与清流的故事向读者证明潜规则的存在、来由以及运作逻辑。

在作者的剖析之下,官僚体系与民众本质上是狼群与羊群的关系。

狼群以管理羊群、捕食羊群为生,然而其中又需要把握一个度的关系。

过度的猎食,会引起羊群的造反或者崩溃,最终招致官僚体系的崩溃,朝代衰亡更替的戏码就会上演。

从这里来说,明面上用于约束官员的的法律规章制度都是最高地位的“头狼”为维护官僚体系的可持续性而设立的对狼群内部不要竭泽而渔的自我告诫。

然而,人欲犹如潘多拉的魔盒,既得利益群体一旦尝到权力带来的滋味便会一发不可收拾,这犹如狼这一物种本身就有嗜血的本性,要它与羊群朝夕相处还能做到自我约束实属天方夜谭。

狼群纵欲行恶,自然会与明面上的规则相冲突,于是“潜规则”便自发形成。

加入潜规则中的人愈多,自然法不责众,潜规则便演化成一套规模庞大、影响之强甚至超越正式规则的存在。

作者一路从孔孟聊到清朝的覆灭,认为潜规则在我们的文化中如此根深蒂固的原因在于以下三点。

其一在于农耕文明造就的人情社会。

中国古代向来重农抑商,农业生产要求人们协作、劳动力密集,共同帮助对抗不确定的自然环境,商业则需要遵守交易规则、讲究诚信。

由此,在农耕文明之下形成人与人交际更讲究人情往来的社会传统,而所谓的人情在官场治理中又往往扮演的是助推腐败违纪、滋生潜规则的负面角色。

其二在于大一统的集*政体。

农业生产必然要求社会组织形态的复杂化、层次化,由此来说大一统的集*政体是农耕文明的必然结果,相较于分权、离散的西方政体制度,我国的历史演进始终是一个大一统的王朝接连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即使中间有分裂的状态,在我国历史进程上也不成气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王朝政体不但控制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影响着人们的精神文化。

焚***、罢黜百家、科举选拔、九品中正……这种大一统的控制力过于强势,人们的政治、思想、经济活动都必须在这一体制下以符合统治者意愿的方式进行,因此明面上无法形成多方抗衡的局面,最终只能演变成一明一暗、两套处事规则的模式。

其三在于深处内陆板块的地理条件。

地理条件对社会组织形态的影响十分深远。

也是读这本书才让我知道原来我国内陆条件对潜规则的产生也有助力。

王朝地域相接,无论是乱世还是盛世,生活在其中的人都无处可逃,只有被同化的结局。

看不惯潜规则的群体和势力也无法像美国建立之初的欧洲人大移民那样另辟一方净土——当然,在东南沿海的闽南潮汕一带的确走出去很多华人并深远地影响了东南亚文化。

在论及清朝在洋人面前的覆灭,作者将其总结为:暴力赋税集团敌不过福利生产集团,堪称一针见血。

虽然书本只谈到了清朝,然而我们知道,潜规则的运行逻辑仍然在后世乃至当今社会上演着,放大来看,它同时又与“历史周期律”、“窑洞之问”等一众大人物的思考遥相呼应。

而从书本的后序中来看,作者对消灭“潜规则”看法消极,对后来人能做的努力也并没有抱太高的期望。

古人说“水之清则无鱼”,培育一个良好公正、长治久安的社会治理体系仍是我们奋斗的一大目标。

03

摘抄


最后按照惯例,将书中摘抄记录如下:

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官僚集团),要撒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

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康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姑且称之为潜规则。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配并重新调整。

这笔账还不能如此简单地计算。因为历史经验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奔走几千里井不是惟一的代价。被告必定要反击,要找在治你的罪,给你戴枷,关你入狱,拿你杀鸡吓猴。站在贪官污吏的立场上算一算,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抵得上告状者的一百倍。假如三五万户老百姓供养着三五百位贪官污吏蠹役,人家一个吃着你一百个,你的几十块钱就是人家的几千块钱,如此重要,贪官污吏岂能不奉陪到底?如果你是为了尊严或者叫面子,人家难道就不需要尊严和面子?官家的面子当然比小民的面子更加值钱。

这很像是狼和羊在一起。一个长着利齿,而且不吃素。另一个吃素,偏巧还长了一身好肉。虽然头上也有一对犄角,但那是用于公羊之问打架的,在异性面前自我显示的时候还管用,见到那个大嘴尖牙的灰家伙就只有哆嗦的份了。只要是狼和羊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定局了。假如你愿意,尽可以规定羊称狼为父母,狼称羊为儿女。颠倒过来当然也可以,让狼跟羊叫爹娘或者叫主人,羊则有权把狼叫作儿子或者仆人。随便你怎么规定,反正狼要吃羊。如果某羊不反抗,也许能多活几天,一时还轮不上被吃。敢于反抗者,必将血肉模糊,立刻丧命,绝少成功的希望。

无论哪朝哪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个等式:一生总收入等于一生总开支。节余的是遗产,亏损的为债务。官员们要努力把这个等式做平,最好还要做出节余来恩泽子孙。

这是现实和理性的力量,整个官吏集团已经把俸禄外的收入列入了 每年每日的生活预算,列入了十年八年甚至整个生命周期的预算,没有俸禄外收入的生活和晋升是不可想象的。

总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那时的正式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都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如此夺目,根本就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伺候上官及讨好过客,这些都是官场必需的应酬,其实质是搜刮百姓之后的利益再分配,是民脂民膏的分肥。官场宦游,谁知道明天谁富谁贵?培植关系本来就是正常的投资,不得罪人更是必要的保险。陪着转转,一起吃两顿,送点士特产,照顾点路费,怎么就把人家说成吸血的蚊虫?再说,吴县刮来了民脂民膏别人沾点光,别人刮来了他袁宏道也可以去沾光。这是一张人人都要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官场关系网,袁宏道在圣贤书里没有读到这些规矩,居然就如此满腹牢骚,恐怕要怪他太理想主义了。

袁宏道的感觉书生气十足,只能代表一部分被官场淘汰的人。在实际生活中,他惟恐唾之不尽的东西,有的人拼命要从人家嘴里往外抠,有的人则含在嘴里咬紧牙关,死死捂住,惟恐被别人抠走。拉关系走后门,巴结讨好分肥,乐此不疲者满世界都是。

在权力大小方面,皇上处于优势,官僚处于劣势。但是在信息方面,官吏集团却处于绝对优势。封锁和扭曲信息是他们在官场谋生的战略武器。你皇上圣明,执法如山,可是我们这里一切正常,甚至形势大好,你权力大又能怎么样?我们报喜不报忧。我们看着领导的脸色说话。说领导爱听的话。我们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难道有谁能天真地指望钱能向皇上汇报,说我最近成功地完成了两次敲诈勒索么?如果干坏事的收益很高,隐瞒坏事又很容易;如果做好事代价很高,而编一条好消息却容易。

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有利润平均化的趋势一样,在竞争声望、关系、安全和人缘的官场上,似乎也存在一种官场利益平均化的趋势。当然这么说不确切,因为官场利益是向着制造利益和伤害的能力流动的,如果制造利和害的能力谁都有一点,就会呈现利益均沾的局面,不过这种能力的分布并不那么平均。

论资排辈和抽签本身堪称极其高明的流线型设计。如果要发明一种在官场中的阻力最小、压力最轻、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肥缺分配办法,忍怕那就是论资排辈加抽签。资格和辈分是硬指标,不容易产生争议,这就能够持久。人人都会老的,谁都不会觉得这个办法对自己格外不公平,这就容易接受。已经老的人关系多,经验丰富,常常还是年轻人的师长师兄,年轻人很难公开反对他们,这就让反对者难以成势。至于在相同资格和辈分的条件 下抽签抓闻,这是把前程交给天意和命运安排,而天意和命运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无法反对的。最后还有一条好处一旦开始了论资排辈,再要废除就不太容易,代价会很高,因为耐心等待多年的编织了坚实的关系网的人们会群起国攻,说他的坏话,造他的谣言,保护自己即将到手的利益。

法律是公开标明边界,改动起来比较麻烦。实际管用的边界,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换了 位置。套用一句哲学名言来说,“法行故法在”,无人防守的边界其实算不得边界。由于无人把守,实际边界便暗自移动,名义边界也会羞答答地渐渐跟上。

有了这种根基(人情社会、联络感情),没有名词可以发明名词,没有经验可以摸索经验,没有传统可以创造传统,断裂个二三十年乃至百八十年,无非是一次冬眠。所谓 “野火烧不尽”,就是因为烧掉的只是表面的几个名词,地表下的草根还活得好好的,沃土也没有变成沙漠:人心还是那颗 “食色性也”的心,社会还是那个 “莫非王臣”的社会。一旦春风吹拂,不绿满中华才叫见鬼。如此比喻并没有贬低“潜知识”传统的意思。这就好比摸着石头过河,河一定要过,此乃升官发财的必由之路。如果祖先告诉我们石头在哪里,就可以少淹死几个人,少弄湿几次鞋。如果祖先的知识没有传下来,就难免付出血的代价,前赴后继地摸索和积累。

我们可以把这种关系想象为那条传说中的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老百姓是虾米,靠泥士中的微生物生活。县太爷之流的小官是小鱼,靠百姓生活。权贵以及权贵左右的助手是大鱼,靠勒索小官生活。虾米的生长繁殖速度是固定的,只要吃的数量适当,别超过虾米的生长繁殖速度,这就是合理的。孟子所谓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治于人者食(音饲,喂养之意)人,治人者食于人”,就包含了这个意思。领导当然是应该吃虾米的,但是要有规短。例如皇上一顿可以吃多少:皇后一天可以吃多少,县太爷一个月可以吃多少,都有一个规定,不能过分,不能竭泽而渔,不能让人家拼命生长繁殖还供不上你吃。如果吃的分量怡当,就是仁政,譬如晏子前型。如果吃得过分,像晏子后型那样,就是苛政。苛政猛于虎,吃人可以不吐骨头。苛政越过了界限,虾米的种群被吃得急剧缩小,大大小小的鱼们没了 食物,最后谁都活不下去。所以,苛政是公认的坏政,仁政是公认的好政。难题在于,仁政总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好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按捺不住地转变为苛政。

晏子把讨厌正式规则和喜欢潜规则的人分成了两类,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两大利益集团:一个是民间的 “三邪”,另一个是统治集团内部的“二谗”。这两类人的利益所在决定了他们的好恶,而他们的好恶关系非常重大。

统治集团内部的人,控制着通向 以暴力组织为后盾的最高权力的信息渠道,他们是齐景公的耳目。晏子实际上干得如何井不要紧,要紧的是信息渠道中传上去的是恶言还是美言,在正常情况下,他本人的命运便是由此决定的。作为信息通道的把关人,二谗在晏子面前碰壁,愿望没有得到满足,预期中的利益未能实现,积攒了满腔怨恨,自然不肯传达有利于晏子的好话,也不肯拦截诋毀晏子的坏话。如果实在听不到什么坏话,我想,只要有机会,他们一定也愿意编造出一些谣言。更何况民间还有三邪存在,不愁听不到坏话。

民间的三邪,是有能力也有愿望与二谗勾搭的人。二谗接触的几乎都是这些人。二谗吃他们的,拿他们的,听他们的,在信息通道中传递他们的意见。因此他们在政界的嗓门格外大,就好像现代政治中强势的“院外活动集团”。晏子得罪了这个集团,自然要成为他们游说攻击的目标。

那么,从正式规则中受益,在潜规则中受损的普通老百姓呢?他们自然是支持晏子的,可惜,他们的力量太弱,声音太小。他们的赞赏不能使晏子升官,而三邪二谗却可以。他们挨饿并不能让晏子丢官,而三邪二谗却能够。这些老百姓,按照马克思的比喻,就好像是一麻袋毫无组织的士豆。而缺乏组织的士豆一麻袋也好,一火车也好,在土豆们进行利害计算的时候,损益得失无异于一个土豆,井不像通常想象的那样是所有的士豆之和。零散的士豆无力保护自己的利益,需要高高在上的皇帝代表他们,赐予他们雨露阳光。

最开始,我们遵守仁义道德,不欺下不媚上,努力当好父母官。这是理想中的为官之道,是冠冕堂皇的官场进步策略,在历朝历代的官场上确实也可以找到这样的清官。可是我们在抵抗堕落的诱惑,努力当一个忠君爱民的好官的时候,竟然受到了来自上边和下边的强大压力。我们发现,原来上边是很想让我们媚的,诱导我们媚,暗示我们媚,强迫我们媚,不媚就有福。而媚上就要上贡,就要贡鱼贡虾,这就难免欺负 下边,让鱼虾们倒点霉。出乎意料的是,下边也很愿意我们欺负,虾群中的积极分子会主动协助我们欺负,把他们的邻居加工好,送货上门,井不用我们太费心。如此容易地“欺下”之后,我们又进一步认识到,原来老百姓并不难欺负,欺负了他们几次,他们也没什么办法。那么我们如何是好?是放弃仁义道德,转而采取欺下媚上的官场生存策略呢,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硬要跟领导和群众对着干呢?

从利害关系的角度看,对抗当然是要倒霉的,听话才有出路,自己也可以跟着沾点光。但是从道德是非的角度看,欺下媚上毕竟有点不对劲。怎么办?这是每个官员都躲不开的实际问题,也是一个可以逼迫大多数人显现原形的问题。如果碰上思想不那么纯洁,立场不那么坚定的人,恐怕就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我对抗领导,然后丢掉饭碗,真能起到什么好作用么?白白牺牲了自己,换上来一个新的,说不定一点良心也没有,欺压老百姓更加残酷,还不如我呢。为了减轻东阿人民的损失,我要坚守岗位,多跟领导合作,少搞对抗。

我们还没有建立一个能够保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间制度。我们看惯了好人倒霉和恶人得势。这就是“迷信”生根开花结果的沃土。“迷信”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天下的事情终究是公平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行必得善报,恶行必得恶报。现世不报来世报,活着不报死了报。所以马克思说,宗教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当掠夺性活动的利益高于生产性活动、井可以长期保持稳定之时,人类社会就出现了以暴力掠夺为专业的群体,出现了这种分工的社会表现形态“暴力-财政实体”。暴力-财政实体内部有暴力赋税集团和福利生产集团。

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权利安排,从政权到产权到种种人身权利,都是暴力保护下的某种安排的名宇。暴力赋敛集团是比生产关系中的阶级划分根源更深的社会集团,他们是生产关系本身的直接选择者和维护者。这个集团控制着暴力资源,拥有强大的伤害能力。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可以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人身,也可以用更有利或更省事的赋敛方式代替这种占有。

潜规则体系对正规道德法令体系的偏离,源于从皇帝到官吏的真实行为对正式角色规定的偏离。各级代理人追逐代理人的私利,损害受托维护的公共秩序,这种倾向构成了贯穿帝国两千多年历史的醒目的公私矛盾。只有在官僚代理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的要求完全一致的苛刻条件下,帝国的正式规则才是真实的。官吏的私心对仁义道德的取代程度,决定了潜规则体系对正式规则体系的取代程度。

相对皇帝及数目有限的廉洁的监察官员来说,那些以权谋私的衙门和官吏拥有难以对付的信息优势。他们以欺瞒手段谋取私利的效益很高,到手的利益又有助于他们在官场竞争中编织关系网和保护网,猎取更高的职位。于是,帝国官僚体系中的每个活动主体都处于徇私卖法的诱惑和激励格局之中。抑制这种对帝国整体利益有害的激励,从技术上说是困难的,是帝国财政难以承担的;从利害关系上说则是难以指望的,因为徇私卖法的受益者正是各级监督者,受害的平民百姓不仅无权监督,还被阻挡在官方的信息通道之外。

小农经济对贪官污吏的耐受性很强,对帝国官僚制度的适应能力很高,直接结果便是支持了帝国的统治方式就好像耐粗饲的家畜品种支持了粗放的牧养方式一样,小农经济也支持帝国粗放迟钝的管理,并且间接抑制对帝国统治方式的耐受性较弱的工商集团的发育。另外,小农经济对贪官污吏的承受能力又孕育了导致帝国崩溃的隐患。由于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比较容易得逞,收益颇高,这就激动更高比例的人口加入贪官污吏的行列,直到十羊九牧的生存危机出现。

帝国制度下的民营工商业也在缓慢发展,统治集团对民间工商业集团的看法和态度也渐趋缓和。但是民间工商业的生存和发展总要受到许多外部限制。帝国的权力太大了,有利可图的领域一定会被它霸占和垄断,可是行政管理的效率逐层递减特性又注定了它经营不善。经营不善的恶果又要以成本摊派和无偿征调的方式转嫁给民营工商业集团,转嫁给大大小小的工匠、商人和企业主。于是,通过垄断和摊派这两种方式,官营工商业既侵占了民营工商业的发展空间,又削弱了他们的发展能力。

为了发展和自卫,民营工商业集团一直在收买和巴结帝国官员甚至皇帝本人,他们被迫在政治领域投入巨大的资金和精力,以行贿送礼、捐钱买官和培养子弟参加科举的方式,为本人和后代争取社会地位和政治保护。帝国前期曾以死刑遏制工商业者进入官场的企图,后期在财政压力下放宽了政策,但帝国对民营工商业的正式保护井未超出牧人对羊群——地位低于农民的二等羊群——的保护,目的仍是获得尽可能多的羊肉羊皮。至于民营工商业者对帝国个别官员的成功拉拢,就好像平民地主对官员的拉拢一样,作用和影响都是暂时和局部的,不足以动摇暴力赋敛集团的统治地位和整体决策。

作为独大的暴力-财政实体,大一统帝国可以自己说了算,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偏好调整与其他社会集团的关系,并由此决定这些社会集团的生存发展条件。欧洲众多的统治者也希望自己说了算,但是缺乏这么做的实力。在危机时期,中国的大一统帝国只管加税,并不用出让自己的任何权力,而欧洲那些互相征战的国君却要拿出垄断权甚至征税权与纳税人做交易,把自己的权力让给纳税人选举出来的议会,以此换取他们对加税的支持。

欧洲存在着类似战国时期的暴力-财政实体林立的竞争环境,这量然导致了市场的割裂和战争的损耗,导致了相对中华文明及其帝国盛世的落后,但也降低了暴力赋敛集团为所欲为的能力,同时还为资本抽逃提供了去处。欧洲统治者的额外索取不能超过资本抽逃的费用,超出的部分,不得不以权力交换,否则就要破坏自身的财政基础和政治稳定。退一步说,即使资本的存量部分抽逃困难,资本的增量部分也会望而却步,这就意味着自身财政基础逐渐被竞争对手超过,长此以往便有被淘汰吞并的危险。相比之下,中国的大一统帝国却不怕资本飞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 不成时退出的空间,只能被帝国按住脑袋萎缩在角落里。长此以往,当中国的农业型财政基础被远方的工商型财政基础超过之后,生产能力和加害能力全面落后的大一统帝国,早晚要被版图小得多、暴力和生产力水平却高得多的新型竞争者打败。

帝国的战败标志着一个历史性的转折:暴力赋敛集团直接控制下的暴力,敌不过福利生产集团控制下的暴力。暴力赋敛集团支配一切的社会形态,在生存竞争中丧失了最拿手的优势。

人权、天赋权利、自然权利、公民权利,这些常用概念都有平等的含义。同时,这个概念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又占有首要地位,比权力更加显赫。